人們很快就會忘記疫苗……(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3月27日訊】疫苗討論開始進入了尾聲,人們似乎已經有些厭煩和麻木,輿論似乎覺得該說的、能說的都說了。
有人開始探討國外如何處理疫苗傷害問題,這當然有借鑒和學習意義,但是這種討論,如同我一開始所說的,依然墜入那有意無意設置的「話語陷阱」:問題疫苗與疫苗異常反應被混為一談。
簡言之,輿論現在所談的國外如何處理疫苗傷害的問題,它所指向的是疫苗異常反應,問題是我們現在的情況,並非是疫苗出現異常反應,而是出現問題疫苗。
疫苗有異常反應,它無法避免,所以儘管疫苗在防治人類疾病上功勛卓著,但它並非完美,這似乎是人類必須承受的代價。它是科學問題,是人類認知侷限的表現,人們必須有敬畏,不可能奢望疫苗百分之百沒問題,如果這樣認為並因為疫苗有不良反應而認為拒絕疫苗的話,那大概就是和菜頭們所稱的民眾無知、缺乏科學素養了。
產生異常反應的疫苗,它不是問題疫苗,問題疫苗是指這些人為導致失效及人為造假的疫苗,這樣意味著人們所討論的問題,從來就不是一個科學的問題,而是一個公共政治問題,如監管問責。人們並不是因為疫苗有異常反應對拒絕疫苗,而是因為監管失效導致出現安全隱患而談疫苗色變。
談科學問題是一種屢試不爽的話語策略,因為它可以轉移甚至掩蓋問題疫苗實質上的公共政治問題,在垃圾焚燒爭議上如是,在PX爭議上亦是,他們早已駕輕就熟。
偶合症、群體性心因性反應,這些專業名詞,別說一般市民看得不明就里,就是媒體評論家、意見領袖都看得似懂非懂,缺乏專業知識能力和資源支撐的民間輿論,從一開始就根本不具備對等博弈的資格。
像美國那樣在立法上規定舉證責任倒置,看起來是一個有效的方法,但是需要意識到,那只是針對因科學認知侷限的疫苗異常反應,而不是已經被事實證明是失效或造假的疫苗。
不要說人家法院腰桿子挺硬,我們同樣需要意識到,立法同樣是一個博弈的過程,當然在如此公共安全危機事件,通過輿論壓力倒逼立法,不失為一個策略。但總體上看,這依然會是一個令人悲觀的局面,因為顯而易見,民意的壓力並不能有效持續地存在,而立法是個漫長的過程。
那麼,像王克勤們一樣,痛心疾首希望加強對疫苗的監管,能不能解決問題呢?要求政府加強監管錯了沒有?似乎不能說是錯的。但是如果我們長記性的話,我們應該還記得,上世紀八十年代的狂犬疫苗亂象,那時疫苗販子到處都是,他們能比防疫站先從廠家拿到貨。為應對這種混亂局面,國家對二類疫苗市場做出調整,基於加強監管的思路,廣東在國內率先建立由省疾控中心統管疫苗的高度集中體制。這種專營體制最後在全國確立,結果疫苗是不是安全了?
現實就是最好的答案。
而更具象征意義的是,2006年廣東省疾控中心爆出與疫苗採購有關的腐敗窩案,總涉案金額高達2242萬元,而該中心免疫規劃所原所長羅耀星則受賄高達1118.5萬元。
這種局面是詭異的,政府因治理失敗導致疫苗安全問題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它不僅不會因此失去這種權力,權力反而能因此更加強化和擴張,還有什麼比這個更荒唐的嗎?我覺得,我們的檢討應該仍然是里根式的:政府本身就是問題,它如何解決問題?
當然也許有人會說,這是政府的職責所在,它必須解決好這個問題。這話沒錯,如果遵循責任政府的原則,那麼在出現如此公共安全問題的時候,輿論應該要求的是對政府進行問責,而不是希望它擴張權力。
「加強監管」的說辭本身,也是一個「話語陷阱」。針對具體事件,職能部門一定是會表態要「加強監管」的,它更像是一種態度的宣示。這種態度的宣示的好處在於,它表明監管者是盡心盡責的,監管體系本身是沒有問題的,它只需要在工作上的改進,而且能夠在一開始就與所謂「個別玩忽職守監管人員」實現完美切割,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基調,也是基礎。
當然,目前的局面是,再沸騰的民意也難以換來應有的問責和系統性的檢討,輿論除了發泄一下情緒之外,的確難以作為。但我們仍然需要弄清楚,政府能夠變成責任政府,不是因為通過立法讓政府有對疫苗有事無鉅細乃至天大的監管責任,而是因為一旦出現公共安全問題,政府有無法消解的壓力。
所以在本次事件一開始,我就對時評家又在絮絮叨叨談良心、談監管出了問題不以為然,輿論如果沒有一致的行動,或至少是對一致行動的呼籲,局面不可能會有改變。戲謔「本屆人民不行了」像是公民最後的哀鳴,但它也的確道出了某些殘忍的事實。
忘了疫苗吧!是的,人們很快會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