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備受爭議的「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4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中國無視西方國家的關注,通過備受爭議的「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將於201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此前,不少在華運作的境外NGO以及一些西方國家政府對此感到憂慮,認為該法一旦通過,將使境外NGO被進一步收緊管制。
週四通過的這項法律規定,中國警方將有更大權力監管在大陸境內的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對境外慈善機構、商業組織境外學術團體等非政府組織在申報資金來源以及註冊等很多方面進行更嚴密的監管,要求這些機構必須與監督其活動的中國政府控制的機構「合作」。
該法規所稱的境外NGO,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會、社會團體、智庫機構等非營利、非政府的社會組織。
這些海外NGO如果被列入公安黑名單,將不得在中國設立代表機構或活動。
中國警方可以取消被其認為威脅國家安全的任何活動的權力,並有權約談境外NGO負責人。
警方還有權將其視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或「分離主義」的境外NGO拒之國門之外。
境外NGO未經中國國務院特批,不得在中國國內招募人員。
該法還允許警方在未提出正式指控的情況下將NGO工作人員關押最長15天,並沒收材料設備。
《法廣》報導稱,該法將影響9000個非政府組織,包括外國慈善機構和環保組織。該法案將這些組織置於中國公安部控制之下,凸顯北京當局收緊對公民社會的牽制。
「北京認為外國非政府組織是一種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威脅。新法提供一套手段,用於近距離監視這些非政府組織。那些鼓勵‘顛覆國家政權和分離’的非政府組織將被驅逐。那些不公布資金來源和經費使用情況的非政府組織將被列入黑名單。所有非政府組織都需做好經常被警方傳喚的準備。」
自中國計畫設立境外NGO管理法後,西方國家的政府、商業、學術機構紛紛表達了憂慮,認為該法案一旦獲通過,將極大地限制外國NGO在華的運作。
據《德國之聲》報導,在華運作的境外NGO或境外資助的中國本土NGO有上千家,業務領域既包括體育、動物保護等領域,也涵蓋人權、法治等敏感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