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07月03日訊】據大陸媒體報導,蔣志恆涉受賄一案6月30日在廣州中院開庭。
原增城市委書記朱澤君及其兄妹先後介紹了3個工程包工頭,廣州市增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秘書長(副處級)蔣志恆聲稱「因害怕領導打擊報復而被動屈從」,收受了905萬元賄賂款是包工頭送來的「感情費」,6月30日上午在廣州市中院受審時痛哭求輕判。
指控增城市委書記兄妹三人牽線
據指控,2007年至2012年期間,蔣志恆利用擔任廣州市增城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黨委書記、增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秘書長、增城新塘工業加工區開發總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在相關建設工程當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廣州市某土石方公司負責人李某人民幣860萬元,工程承包商李追(音)人民幣40萬元,工程承包商羅某國人民幣5萬元。
蔣志恆當庭表示對罪名、主要犯罪事實均沒有異議,希望法庭能夠認定他有自首、退贓、如實供述和真誠悔改的情節。據其供述,「我當了開發區主任不久,包工頭李某是當時增城市委書記朱澤君(已被逮捕)介紹給我認識的,讓我關照他們。李追是朱澤君的哥哥介紹我認識的,羅某國是朱澤君的妹妹介紹我認識的。」
檢方證據顯示,3個包工頭都涉及廣州東部增城汽車產業基地基礎設施道路、綠化以及附屬工程。其中與李某有關的是北區創強路香山大道工程和創業大道首期市政道路工程;與李追有關的也有兩個,分別是永林大道擴建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和創新大道新福路新河北路市政道路工程及其附屬工程。羅某國則涉及北區新耀北路、創業路和交通安全設施工程。
現場痛哭稱害怕上級報復而屈從
蔣志恆供述,他收到錢後買了一個商鋪,是以妹妹的名義購買的,總價980萬元已經全部付清。案發後,蔣家協助檢察院辦理了商鋪查封的手續,同時退繳贓款現金人民幣150萬元。
蔣志恆請求法院給他十分鐘做最後陳述,「當我的上級主要領導和他的兄妹帶著他們的朋友包工頭來找我,要我幫他們做事服務時,因為害怕領導的打擊報復而屈從與他們,幫助他們在工程領域裡謀取利益。」
據悉,該案並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