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一個字看似簡單,可含義卻複雜。弗洛伊德從精神分析的角度將人格結構分為三大層次:本我、自我、超我。他認為:本我,是最低層次的需求,由先天的本能和慾望組成,是無意識、非理性的,即是人們常說的原欲。
遵循「快樂」的原則;自我,處於中間層,從本我中分化出來,用以調節本我與超我的矛盾,遵循現實的原則;超我,位於人格結構中的最高層,是道德化的自我,用以抑制本我的衝動,並對自我進行監控,追求完善的境界,遵循道德原則。那麼人們生活中口口聲聲提到的「我」,究竟是哪一個我呢?
看看人們每天的生活便知道:匆匆忙忙的上班過活,下班後又庸庸碌碌的吃喝玩樂。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混日子」,在這些混過去的日子中,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追求自己的利益為目的,所選擇的每一種娛樂方式都是為了追求自己感官的快樂。
大多數人,工作——不是因為自己熱愛,而是因為要「混口飯吃」;敬業——不是因為有責任心,而是怕主管督察;起床——不是被夢想叫醒,而是需要鬧鐘反覆吵鬧;生活——不是源於對生命的熱愛,而是迫於生存的無奈。
所以,現代社會的人,最可憐與最痛苦的,不是食不果腹,而是精神空虛,不知道自己要什麼,活著是為了什麼。這便是物質文明發展過快,而精神文明跟不上的畸形結果。
當下的人們,似乎都很忙。忙著工作,忙著娛樂;忙著掙錢,忙著花錢。我身邊的很多人,幾乎除了上班之外的時間,都忙於各種應酬和聚會,一天基本模式大概就是:醒來——上班——娛樂——睡覺,週而復始的這種生活,忙於各種慾望之中,已經很少有人靜下來欣賞一下自然美景,更別說反思一下自己活著的意義了。
現在有很多人熱衷於旅行,無論是年輕的還是年老的。年輕人嚮往自由,可以藉此來表現自己的文藝氣息;年老的人時間多,可以藉此打發時間。但不知道他們是否體會到了旅行的意義。
有很多人,似乎都是為了旅行而旅行、因為空虛而旅行,到了一個地方,換個環境吃喝玩樂,拍一組照片作見證,證明「某某聖地我來過」,然後繼續回歸自己那種無味的生活。有位哲人說過,大自然是最偉大的魔術師。
回歸自然,天人合一,便能從自然規律中體悟出人生的哲理,從而掃清自己心中的塵埃,所以中國古代有很多山水田園詩人,才能夠寄情於山水,塑造出完美的意境。所以,也許旅行真正的意義,是藉助自然的力量,使自己的內心得以平靜,從而自省。而這股自然的力量,也只有專注的投身於自然去欣賞才能得到。
由此可見,當下很多人活出的「我」,都僅僅是停留在「本我」與「自我」兩個不算高級的層面上,所以便無法感知「超我」的快樂。中國的文字奇妙無窮。
如果把「我」字的第一筆「撇」去掉後,就會發現「我」字變成了「找」字。「我」是一個名詞,表示自己。完整的「我」,是知道自己全部的生命,全部就包含了自己為何而生、為何而存的答案。
「找」,是少了一撇的「我」,是一個動詞,表示正在尋找的過程,而所尋找的,就是生命中那最關鍵的信念。找到了,就是一個完整的「我」,就能回歸本真的自己,就能體會「超我」的快樂;找不到,就只能在迷茫與空虛中混混度日,終其一生。西方的宗教中,上帝把人稱為「迷途的羔羊」,大意也是如此吧。羔羊本身就弱小,如果再迷途不知返的話,就更為可憐了。
每一個「我」,你生命中的那一撇,找回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