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8月03日訊】因涉及遠華案而被查封的資產,包括數千畝土地和一些豪宅等資產去向不明,有的被隨意處置,有的下落不明,有的更疑似被私相授受,正在福建服刑的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和家屬對此非常不滿。
賴昌星於2011年7月被加拿大遣返中國。2012年5月18日,賴昌星被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港媒《超訊》月刊報導,因涉及遠華案而被查封的資產,包括16家以賴昌星為法人代表的公司名下資產(樓盤、多宗私人土地、汽車、公司若干存款)。家屬質疑,這16家公司的資產,均為外商獨資有限公司(股東均為香港有限公司),成立都是合法的,註冊資金也都有驗資證明,是否都是違法所得呢?
家屬對數千畝土地的處置方式尤為不滿。其中以昌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原廈門海峽會展A2、A3地塊(將近五十多萬平方米的土地)被分割成若干塊大小不等的地塊,以國有土地名義公開拍賣。
對此,家屬提出質疑:一塊有買賣合同,國土局已備案的私人土地,是如何變更成國有土地再重新拍賣的?天泉山莊A地塊,也是已付清款項,屬於私人的土地如何變成國有土地重新拍賣?以及一套天泉山莊的別墅,是如何變更為廈門市土地開發總公司的?同安影視城,原屬私人產業,怎麼就變成了同安市政府的經營產業?而涉及以上提及的土地,為何沒有卷宗記錄在案?
此前,賴昌星家人對外發表的聲明稱,賴昌星患有心臟病和糖尿病,家屬多次申請減刑未批。
賴昌星案背景
「遠華案」被稱為中共自1949年建政以來的「第一大走私案」。案件的主角是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據官方消息透露,從1996年到案發,遠華集團從事走私犯罪活動達五年之久,涉款830億元。
該案在沒有完全查明的情況下就槍斃十幾個從犯,事實上等於把證據消滅了,讓「遠華案」成為結不了的懸案。在遠華案中,涉及了多名江澤民心腹,其中包括江澤民的大秘賈廷安、其他二名秘書及親信賈慶林等。
在江澤民的庇護下,賈慶林不僅沒有因為遠華案被查,卻步步高陞,被江塞進中共最高權力機構。但是,遠華案始終是賈永遠揮之不去的陰影。
賴昌星曾在加拿大披露,他得到賈廷安及時任福建省委書記賈慶林等支持,才能走私大量石油、私家車等戰略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