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畫:含冤的老人
【看中國2016年10月17日訊】「辯冤白謗,第一天理。」——胡適
2016年7月28日晚五點,我孤身一人來到北京,開始了這段四十多天的律所實習生活。我剛踏進律所之門,就迎面看到一幅油畫。畫中的老人滿臉皺紋,雙目渾濁,眼中含著淚水,像是要開口對你訴說什麼。而她頭上包著一個白色的頭巾,頭巾上一個醒目的「冤」字,在提醒著我們為何她會有這樣的表情。
客廳內共有四幅書法作品,分別寫有「守護正義」、「只向真理低頭」、「公義攬狂風」和那句胡適的名言「辯冤白謗,第一天理」。這幾幅書法作品似乎也在提醒著我,要成為一個優秀的法律人應該具有什麼樣的品質。
第二天迎接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看案卷(吉林金哲宏案)。由於父親是律師,我以前也接觸過形形色色的案卷。但這份案卷是我第一份完完整整地看完的案卷。即使並沒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只是站在一個普通人的角度來看這些案卷,也能發現其中的諸多疑點。依照「疑罪從無」的原則,金哲宏案本應作出無罪判決。而現實的情況是,金哲宏已在獄中含冤21年。律師會見金哲宏的會見筆錄,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金哲宏向律師訴說當時被刑訊逼供的細節,殘忍程度簡直令人不忍心看下去。本是退伍軍人的他,現在已落下殘疾,只能靠雙拐行走。都說男兒有淚不輕彈,可當他向律師訴說刑訊逼供的細節時,卻多次放聲大哭。儘管會見筆錄上只有「痛哭」這兩個字,可這兩個字背後的冤屈痛苦又有誰能深切體會?
被冤判的金哲宏(網路圖片)
一星期後,我根據案卷做出兩份文件,一份是關於此案所有筆錄的總覽,以比對其中矛盾之處;一份是對2000年終審判決中幾個問題的質疑,希望盡我所能,推動申訴的開展。
8月9日,我與一起實習的西北政法大學的學生一起前往山東聊城旁聽庭審。
庭審當天早晨剛到聊城中院時,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就發生了。
法院大廳站著一二十法警,如臨大敵般地看著我們。當同行的律師助理想要進去旁聽時,被法警告知每位辯護人只能帶一名助理進入法庭。
經過不斷的交涉,法院才同意十名家屬進入旁聽。而上訴人王協力的妻子竟然也被攔在了門外,理由是一審時她曾出庭作證。
除了進去的十個人,在安檢口外還有同行的律師、法學學生、上訴人家屬十幾人。
法警為安撫我們的情緒,又謊稱「暫時」只能進去十個人,讓我們等待通知。
我們只好在門口等候。
期間休庭時,法警通知我們找出五人去旁聽。沒過五分鐘就從樓上下來一個法警說帶五個法警上去佔位置。
眼看快要爭取到的旁聽機會就要溜走,我們趕緊上前和法警商議看能否參與旁聽。這時法警又告訴我們法庭只有十個旁聽席。
努力無果,同行的兩位法學學生打算不旁聽這個案子了。此時另一個民事案件也在開庭,她們就詢問法警是否能進去旁聽那起民事案件,也得到了否定的答覆。她們兩人便到法院的行政樓去找法院領導要個說法。一位法院的辦公室領導告訴她們,由於今天王協力的案子開庭,所以其他案件的庭審也不允許他人旁聽。
整個上午就白白浪費了過去。
下午的時候聊城中院依舊只允許十個人進入法庭。上午進入法庭的家屬不想讓我們再白白浪費一個下午,就將寶貴的旁聽資格讓給了我們幾個隨行的律師和法學學生。
進入法庭後,我發現法庭共有32個旁聽座位。我們旁聽人員與法警、檢察院工作人員、為了防止王協力發生意外而來的醫生加起來也不到20人,法庭上還有十五個左右的空餘座位。
我們向法官詢問是否能讓法庭外還在等待的家屬進入法庭旁聽,得到了法官的允許。而此時聊城中院法警的領導就立即說他們人還沒來齊。
這時王協力的辯護人徐昕老師向法官一再申請。法官再次允許。法警領導才允許再進入五人參與旁聽,結果只進來了三名家屬。
最終,我們總共進入了13人參加下午的旁聽,而旁聽席中佔座法警的數量都快與我們旁聽人員的數量相當。
旁聽庭審本是公民正當的權利。根據法律規定,除了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公開審理案件只要攜帶身份證件安檢通過便可進入法庭。聊城中院為何寧可讓十幾名法警在法庭上佔著座位睡大覺,也不讓我們參與庭審的旁聽?是心虛還是害怕?恐怕只有他們自己心裏明白了。
從聊城回來之後,我又相繼看了幾份案卷,對當下的法治環境也算是有一些自己的理解。我想起約翰.羅爾斯的那句名言「遲到的正義是非正義」。很多冤案即使平反之後,這個人的一輩子也毀了,往往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他們的親人大多在申訴的途中積勞成疾,到離開這個世界時也沒能看到正義的降臨。法律,對於他們來說,已經失去了公平與正義。
冤案終得平反,還算是幸運的。還有很多冤者,喊冤無門讓他們徹底失望。
前幾天剛收到一個讓人悲傷的消息,陳滿的父親在8月27日病逝。其實相比于于英生父親那樣的,到死還等不來正義的人來說,老人家已經算是不幸之中的萬幸了。可是這種幸運背後的不幸卻讓我不知怎麼評價。
造成一個冤案的原因來自方方面面,公安機關的刑訊逼供,檢察機關的窮追不舍,法院的隨意審判,這些缺一不可,可為什麼公檢法三家機關竟能沆瀣一氣,去追求冤案的形成?而為一個冤案平反遇到的阻力就更大,法院不允許律師閱卷,監獄不允許律師會見當事人……當初一手促成這些冤案的人,早已因此立功升職,如果冤案被平反,那這些人的烏紗帽怎麼辦?
現在呈現在世人面前的冤案僅僅是冰山一角,究竟有多少冤案誰也無法給一個確定的數字。而在這個不確定的數字背後,卻是一件一件的人間慘劇。
這些案卷越看越讓我感到沒有希望。可是如果身為一個法律人(現在還不能稱自己為一個法律人,大概就算半個法律人吧)都對法律失去了希望,那那些含冤者該怎麼辦?
這次實習使我收穫良多。我見識了很多著名的刑辯律師,真正領悟到了「今吾睹子之難窮也,吾非至於子之門,則殆矣,吾長見笑於大方之家」的意味。網路上有人對這些律師肆意羞辱,甚至形容他們為古時的「訟棍」。可他們不知道的是,如果沒有這些律師,那等到他含冤的時候,就不會有人幫他維護權利。這些刑辯律師才是律師中的中流砥柱,追求正義與真理的「戰士」。
「正義不在當下,但我們等得到」。僅僅等待正義的降臨還不夠,更應該去追求正義。而為了追求正義,就更應該付出百分百的努力,才能對自己負責,對那些含冤者負責,對這個社會負責。
辦公室內那副「只向真理低頭」的書法作品是法學家江平贈予李金星律師的,落款處寫道「金星律師勉之」。我想這句話值得所有法律人銘記於心。
法學實習生
2016年9月7日於洗冤行動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