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12月30日訊】我猶豫著,該不該寫一篇文章對網路刪文的合法性公開表達質疑?因為,前天一篇題為《惡意404的背後,是底線的淪陷》的微信公號文章,自己很快就被「404」了。而另一篇譚敏濤先生的《「雷洋」刪不盡,春風吹又生》,雖然多次被刪又多次被人轉發,也實際上被追殺殆盡。
這個案例不僅意味著:批評或說服對於「404」是無效的;而且意味著:404正在看著你,並且知道你對他的挑戰。與此相較,你對警察致死雷洋表達質疑,警察不一定知道;你對檢察院不起訴涉案警察表達質疑,檢察院不一定知道。
所以……你知道問題的嚴重性了吧?這是一種離我們最近的權威,隨時及身而至,而我們對它卻知之甚少。
「404」作為權力的行使,在本質上是一種對言論的行政處罰,它當然對應著某一個權力機關;而「(此文)查找不到」「因內容違規無法查看」卻往往是它的判決詞。這種處罰僅止於文而不及於人。這是這種權威本身的限度所在;也是在一個長週期的歷史對比之下的進步所在——我希望它自覺約束在這個限度之內。但如果我們在慶幸人身安全之餘因此看輕這樣的權力,那實際上也同時看輕了我們自己的言論自由。
對,因為涉及到對憲法保障的權力的裁決,這實際上是一種很大的權力。但它的行使看不見;它的判決不可上訴。
這才是可怕的。
雷洋在經過足療店外的路上遇到了警察才喪命。儘管經過足療店本身沒什麼錯,就是進去了也沒什麼錯。但他畢竟遇到了可能是釣魚執法的警察。而我們從在自己家裡,也會遇到像警察一樣的權威,但是你看不見它,它也從不說話。
實際上,它無遠弗屆、如影隨形,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在人們思想和表達的空間——網際網路上是如此縱橫自如,幾乎超越了任何一個行政權力至少在理論上可以申訴和訴訟的法律地位;也超越了許多行政權力已經開始表現出來的謙抑形象。這具有某種強烈的暗示性。而這種暗示性才是可怕的。因為它不是明確指出一個人的行為已經違法了;而是暗示一個人思想處於非法狀態,甚至是暗示一個人的良心處於非法狀態。暗示你在心理和精神上疏離了這個國家。
我擔心,僅僅這種暗示性,就足以達到周厲王治下的社會效果。而我在此之所以使用「周厲王治下」這個委婉性的修辭,只是因為內心已先看到了404。它已經在影響我選擇更加安全的詞語了。
我們生活在一個國家,就必須服從一些權威。忽略中外差異,最普遍的權威,比如司法權威、稅收權威,是任何一個國家的公民都必須服從的。《瓦爾登湖》的作者梭羅是少數不認可國家有權力收稅的人,但是,他不是既自覺進了森林,也被迫進了監獄了嗎?
我不是這樣特立獨行的人。我服從任何權威、規則,更何況法律。我除了曾經因為開車壓上了實線的邊兒而違反過交通規則(現在也叫「違法」了),沒有違反過任何規則和法律。但在網路寫作中,我也收到過不多的幾次「404」號判決書。對於我來說,後者在內心影響更大。因為我認為,我們服從法律,向國家交稅,不僅是一個消極目標:免於住進監獄;更是一個積極目標:做一個好公民。我是那種你設置了「防火牆」我就不會去「翻牆」,在沒有監控探頭的情況下也不闖紅燈的人。
我理解人人服從法律所帶來的社會安定和諧;理解按收入交稅所帶來的社會平等和社會福利。但是,我依然不免在使用理性的詞語表達良心的聲音的時候,遇到交通警察般的權威——在憲法保障暢通的言論大道上,它身著便衣,且從不出示證件。而我根本沒有壓實線,卻無從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