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吵架需謹慎(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2月25日訊】我的好友作家那小兵在他《中國人為何總是愛吵架?》一文中的開篇指出:「不管是歷史還是現實,中國人都難以通過溝通達成共識」。現如今的國人之間有不同意見的話很少能平心靜氣地溝通解決,而往往是一言不合便語言暴力相向,這一點在網路上猶甚。而帶著這種思維的中國人來到美國後,可以說是四處在碰壁。
以前我寫過的翟田田就是一個。在新澤西史蒂文斯技術學院攻讀博士的翟田田,因與教授在學業上意見不合而發生口角,情急之中放出了「大不了就拼了」之類的狠話,還威脅要縱火燒掉學校的大樓,他因此被指控「恐怖威脅」而入獄,最後在律師的斡旋下能夠以自動離境的方式結案,雖屬不幸中的萬幸,但是耽擱了自己的學業,也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去年被捕入獄的休斯頓某大學教授吳雷(音譯)則是另一個。吳本來正處在申請終身教授(tenure)的關鍵時刻,但他以前在工作中曾和評選委員會的一位女同事有過積怨,吳不是努力化解,而是前去威脅對方說自己「需要得到終身,否則以血相見(both would be blood)」。不料該同事卻把談話錄了音,之後報警,吳因此被指控和翟田田一樣的「恐怖威脅」的罪名而入獄。
如果說上面兩個例子是中國人在工作中和美國人發生衝突、情急之下說了狠話而惹出麻煩,在某種程度上還容易理解的話,那麼下面這對我認識的夫妻因兩口子吵架而禍起蕭牆,卻顯得有些讓人啼笑皆非和不可理喻了。
小C隨老公剛到美國不久,租住在一個不大的公寓裡。某天不知什麼原因兩口子吵了起來,他們越吵越厲害,越吵聲音越大,吵到了女方開始歇斯底里地大呼「不想活了」的地步。偏偏有懂中文的鄰居報了警,而女方看警察來了情緒更加失控,一再揚言要「上吊自殺」。於是警察二話不說叫來了救護車,把她強行送進了醫院的急診室。急診室的醫生不懂中文,而小C的英文結結巴巴而且情緒極度失控,無法與之交流的醫生便憑警察報告而做出了她有「自殺傾向」(suicidal ideation & tendency) 的診斷。
在美國大多數的醫院裡,一般情況下不管病人入院的診斷是什麼,只要病人有正常的思維和判斷能力,都有權自願要求離開醫院,前提是簽字表明是自己的決定、出了問題不會告醫生和醫院(Discharge Against Medical Advice,DAMA)等,但此規定也有例外,一個是可能造成公共危害的患烈性傳染病的病人,另一個就是有自殺傾向可能傷害自己或別人的病人,對於這些病人不管本人是否願意都會被強留住院,如果病人想離開的話醫院有權報警。對小C這樣被診斷有自殺傾向的病人,收留住院後先要全面體檢,以排除病人因器質性疾病導致精神問題的可能,然後才把病人交給精神科的醫生來處理。如果精神專科醫生認為病人出院不安全的話,病人將會被轉到特殊的精神病專科醫院住院繼續觀察治療。這個過程看似繁瑣,但卻最大限度地保護了病人和社會的安全,同時也是為了在法律上保護醫生和醫院,以防精神上有問題的病人出院後傷人傷己而使醫院醫生成為被告。
一旦被收住醫院以後,有自殺傾向的「病人」本人便對自己的命運失去了掌控,所有的程序必須走完,而且還需要繁瑣的法律手續才能重新獲得自由,小C因此深陷這個泥潭。原本是兩口子吵架,互相體諒讓步忍一下就過去了,小C卻用起了國內夫妻吵架時的「一哭二鬧三上吊」,卻不想氣頭上的幾句「胡說八道」被警察和急診室醫生當了真,不僅自己被鎖進了精神病院,老公也被懷疑有「家庭暴力」在警局留下了記錄。而更倒霉的是,不管是出自自願還是強制性的住院觀察治療,病人都得支付醫院和醫生的費用,而這對吵架的夫婦因剛到美國,還沒來得及買醫療保險,所有的巨額花費最後都得自己買單。
有話好好說,就事論事,不情緒失控,有了衝突通過溝通來理性解決,這些本來是美國孩子小時候就要學習的人際關係處理藝術,如今在很多國人的身上卻根本不具備,一語不和便開吵甚至發狠,這樣的思維帶到法律嚴格的美國,也難怪會四處碰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