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電影的人,絕對知曉卓別林塑造出來的經典人物--夏何洛(Charlot)。不少人在觀賞過卓別林的電影作品後,會折服於他那渾然天成且雄厚的創造力。一個角色能在大螢幕上締造經典,絕非易事,更何況卓別林是打造一個獨特的人物來攫住形形色色的觀眾。此角色怎麼可能會是一號空洞又無實質內涵可言之人,而透過角色來表露潛伏於心的刻骨銘心的卓別林,又是怎樣的一號人物呢?其實,自編自導自演的卓別林,將想要說的話都透過電影表達出來了。可是,更多的深刻難解,是供觀影者慢慢品嚼與用心解讀的無聲語言。
在觀賞卓別林創作的電影前,只知曉他是一位有故事的人。童稚時期的磨難讓他的童年充溢了悲痛與悽愴,可是卻也讓他在感受滄桑之間,磨出了韌性與能成為演員的基調及積存了不少的表演養分。卓別林的作品展顯出了他匯集而成的藝術美果,這其中所透發的不僅僅是他的過往,更是屬於他個人風格的內在精神與時代融合的能量。
年幼即飽嚐痛苦的喜劇大師
《尋子遇仙記》。
《城市之光》。
倘若是在年幼時瞭解到卓別林的成長過程,對於他的愁苦與傷痛,可能僅限於表面的理解。但是,有時候人就是得有過些許經歷或年歲漸長或歷經內在的崩潰,才能貼切瞭解到那兩三行的介紹字句,等同的是「漫長」,所代表的是一段永難說透的隱隱作痛。擁有悲慘童年的卓別林居然成為喜劇大師,著實讓人訝異。
或許是他在年幼時就走在佈滿荊棘的人生路徑上,所以才能看懂或較能看淡世間諸事,並懂得將殘酷的現實化為趣味十足的肢體動作,來製造不同層級的笑料。他應該早已懂得將種種挫敗化為正面力量,能夠自我鼓舞,隨時積極擊垮迎面而來的難題。不管哪種說法一定都有部分相符,然而無論身為喜劇演員的卓別林面臨何事、身在何處,都應該缺少不了「想像力」。否則,面對豐富又貧脊,變化多端又似呆板無新意的世界,要如何將這截然不同的極端彼此融合且激盪出火花呢?亦如卓別林在《舞台生涯》(Limelight,1952)中詮釋的喜劇演員Calvero所言:「人腦是最好的玩具,它是快樂的泉源。」、「一個人年齡越大想的越多,而想得太多是喜劇演員的致命缺點,這會影響工作。」卓別林於電影中已明言「想像力」的重要性,缺了它,喜劇演員就難再製造出與觀眾連結的語言,因為難以溝通最後只能失掉了觀眾。
然而,卓別林又是從哪兒獲得靈感,構思出人與人之間的有趣互動,催生出哲理之言?若不是擁有豐富的人生閱歷及非凡的巧思,豈能串聯起段段影像,在電影界撐起一片天地,並創造出一個跨越時代的人物--夏何洛。他可是被法國電影評論者戎・米提(Jean Mitry)視為傳奇:「反社會的夏何洛,個性錯綜複雜,不易理解,其重心在於形而上的基礎上。夏何洛的本體觀,是由天賦的個性而致。其後天的人格,是在社會界歷經磨練演變而成的。夏何洛的電影與他的人生觀,也揭舉了行為與社會的批評。」
我這個習慣了現代電影的現代人,就約略說說觀看了幾部卓別林的黑白電影後的心情吧!
溫馨又帶些悲戚的喜劇《尋子遇仙記》
無聲電影《尋子遇仙記》(The Kid)於1921年上映,是卓別林自編自導自演的作品。電影內容講述一位流浪漢無意間撿到一名棄兒,在棄兒的親生母親來相認之前,都與棄兒過著互相取暖的日子。在影片中,這名棄兒長至五歲時,也得為了生計與流浪漢一同設法賺錢。這位孩童會先拿石子將別人的窗戶打破,再由流浪漢協助補窗來賺取金錢。
雖然流浪漢教導幼兒以不良的舉動來賺錢有錯,但他的確成為棄兒的依靠。當醫生為生病的幼兒治療時,在得知流浪漢不是幼兒的父親後,就告知孤兒院的人員,以便為幼兒找尋適當的安置之所。誰知,幼兒哭喊不休,不願離開流浪漢,而流浪漢在拼命擺脫警察與人員的糾纏後,終於順利帶走幼兒。這一過程,可以見到人物情感與社會體系的衝突。即使將兩人互相依偎的濃厚情感納入考量,但畢竟維繫社會制度與秩序的法律規範,往往凌駕於個體之上,更遑論流浪漢還是個會被斷定為不適合養育幼兒之人,因此只能強制帶走幼童。
站在流浪漢的角度上來看,社會秩序或任何體系的法規制度都不及自己內在交織的情感。即使他利用撿來的稚童來協助賺錢,在他的腦袋中,亦有可能視幼童為一種賺錢的工具,但相對的,彼此陪伴的兩人,亦出現密不可分的情感連結。對流浪漢而言,那是一種內在價值,是一種非機械化的世界真理,是會逼促自己自然而然的產生再直率不過的反應,是高於現實世界中的所有規範與意義的,是不能與會壓制或減損到此價值的規範與制度同時並存的。當此價值與外界產生了衝突與對立時,當然就得用力維護,以不屈服之舉作為不被擊垮之意。於是,再想斬釘截鐵的斷定與批判流浪漢絕對是視棄兒為賺錢工具的觀影者,都不得不承認流浪漢的「抵抗」充滿了毫無掩飾的悲辛與溫情,讓人甚為憐憫。
不知道卓別林在編劇與演繹等過程中,是否想起幼時與母親分離的畫面,轉而將以往的哀傷與思緒投注其中?小卓別林曾因為貧困而被迫與母親及哥哥分離,這應該讓稚齡的他產生無法言喻的傷痛,而卓別林還曾因為母親發瘋而獨自一人無助的生活著。或許,當時不懂事態嚴重與不瞭解「發瘋的母親」會對未來產生多大影響的小卓別林,可能會萌生「即使母親瘋了,我還是可以和她生活在一起」的念頭,這是因為母親在幼子眼裡,總是勝過任何人的,此種重要性會令孩童不甚理會這位大人已經被外界冠上了某一類的界定。
所幸電影結局是幸福的!當初拋棄嬰孩的母親在變成大明星後,仍苦苦尋找孩子,當她找到孩童後,亦將撫子成長的流浪漢接來同住。卓別林詮釋的這位流浪漢則是歷經了極大的轉變,從一開始不想撿回棄子撫養到連美夢中都出現了這位讓他真心牽掛的孩子,而他給予孩子的溫情最終也獲得美好的回饋。
卓別林真是塑造太多的螢幕經典。圖為《摩登時代》的畫面。(以上圖片來源皆為:視頻截圖)
展顯小人物的愛與善的《城市之光》
《城市之光》的電影劇照。(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1931年上映的《城市之光》(City Lights),是卓別林自導自演的作品。這部電影獲得眾人一致好評,美國電影學會亦於2007年將它列為「AFI百年百大電影」中的第11名,據說此片還成為美國國會圖書館指定要永久典藏的電影。
電影內容講述一位流浪漢無意間救了一位要自殺的富翁,並愛上了一名賣花的盲女,全片主要呈現流浪漢分別與富翁及盲女互動的故事。流浪漢雖然是個沒錢沒地位的小人物,卻在愛上盲女後,甘心為她付出。別看他是流浪漢就覺得沒啥本事,要知道,他可是一位擁有無盡愛意之人,甚至是個不求回報的人。流浪漢不時的給予盲女溫暖的關懷與協助,甚至為了籌錢幫盲女付租金而不自量力的去比賽拳擊。雖然被打垮了,他卻依然在城市中徘徊,想著籌錢。
而富翁在清醒後總是忘記眼前的這位流浪漢是誰,並將他趕了出去。總覺得卓別林打造際遇與性格截然不同的富翁與流浪漢來一起締造有趣的情節,是帶有嘲諷反覆無常的有錢人的意味:富翁酒醉迷糊時能認得救了失意欲自殺的自己的流浪漢,並與之一起飲酒嬉鬧,酒醒後卻瞬間翻臉,記不起亦不想多加理會這位貧困的救命恩人。難道立場佔優勢者面對階級差異極大之人,非得以酒為往來媒介,待腦袋被麻醉了,無法敏銳運轉之際,才能與流浪漢相處甚歡?
比起冷酷的要管家趕人走的富翁,流浪漢真是可愛許多。這種沒有可靠的未來的流浪漢更應該是以自己的利益為首要考量,可是他不但沒有用盡心機來博得富翁的好感以得到好處,反而盡顯笨拙又直截的反應。他也沒有估量自己這位流浪漢的分量,反倒在得知賣花女的殘缺後,盡是做出令人不可思議的「舉手之勞」。支撐這位小人物的「可愛」行徑,當然是他心底的善良與愛意。在內在與外界的現實展現出來的莫大「衝突」之下,他依然能堅決信念到底,卓別林這般的編排、演繹,難道不是想藉由一位渺小人物來展現價值無盡的高貴情操嗎?於是,影片在呈現幽默效果之間,還透發著淡淡的哀愁,亦傳遞著溫暖胸懷的良善與深情。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