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執政十年,推行一系列政策,不僅延緩了政治危機的爆發,還出現了短暫的太平安定的大好局面。(網絡圖片)
正當明王朝由盛而衰,由局部穩定走向全面動亂的時候,出了一個除弊圖強的著名宰相,使衰弱的明王朝又有了新的生機。他就是張居正。
張居正,字叔大,湖北江陵人。從小聰敏絕倫,才華橫溢,十五歲就成了秀才。巡撫顧磷璘,看了他的文章後,非常驚奇,說:「這是國家棟樑呀!」不久,張居正中了舉人。顧璘欣喜異常,隨即解下自己的犀帶,親自贈給張居正,以示祝賀。見他推辭,便說:「你日後當腰佩玉帶,這犀帶還玷污了你的身子呢!」張居正這才拜受。
嘉靖二十六年(紀元1547年),二十二歲的張居正,中了進士,從此,便開始了仕途生涯。當時的進士,大都陶醉在吟詩作賦的悠閒生活中,他卻專心致志地閱讀史書,總結歷朝興亡盛衰的經驗教訓,聯繫現實的社會問題,力圖挽救日益尖銳的政治危機,振興衰弱的王朝。穆宗隆慶初年,張居正由宰相徐階推薦入閣當大學士,主持北方邊務。神宗萬曆初年,擔任首輔(宰相)。張居正擔任首輔之後,以整頓吏治為主,進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
巡撫顧磷璘看了張居正的文章後,非常驚奇,說:「這是國家棟樑呀!」(網絡圖片)
一、精簡機構,裁減冗官。
凡官府職責分散的,予以合併。如天下錢糧,原分屬戶部十三個司掌管,他採用戶部尚書王國光的建議,作了必要的歸併,實行了統收統支。當時戶部上下行文簿牒繁雜,管理極為不便,張居正堅決裁併,去掉十分之三、四。精簡機構必然要裁減冗官,張居正請神宗下諭:「簡汰眾職」,令兩京六部等衙門,四品以上的官,都自報去留。于是,不盡職的官吏,多被罷免。據談遷(人名)的《國榷》記載,僅萬曆九年(1581年),即裁中央冗官四百一十九人、地方冗官九百零二人。
機構精簡後,張居正又進一步劃清政府各部門的許可權,改變過去因為機構重疊,許可權不清,以至「下司觀望,不知所守」的局面。他要求政府官員,必須明確職守,既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互相推諉,堅決糾正「居其官而不知其職」,以及「不務正業」的弊端。
二、嚴格考核制度,加強人事管理。
張居正指出:考核官吏,關係到天下人心的向背。因此,他堅持凡京官及外官,必須三、六年考滿(考察合格),稱職的提升,平常的復職,不稱職的罷免。
結合考滿制度,他又詳細制定了官吏的考察制度,一為定期考察,二為隨事考察,三為訪察告誡。他指示吏部,凡因循守舊,虛報矯飾的官吏,不論地位高低,一律免職。當時一些御史出外,往往欺凌下級,欺壓百姓,張居正對此深惡痛絕,遇上這些人一事稍有不合,便嚴加痛斥,並指示非經長期考察,不得予以重用。這就觸動了大官們的利益,遭到不少人的反對。
給事中(官職名)余懋學首先起來反對,要求施行寬大政策。張居正便拿他開刀,撤了他的職。御史傅應禎不僅繼續提這件事,而且反對得更加厲害。張居正下令:將他痛打一頓,關進監獄裡。給事中徐貞明等,示威似的一齊擁入獄中看望傅應禎,張居正將他們都貶往外地。御史劉臺巡視遼東,謊報功勞。張居正要依法懲處他。劉臺不僅不接受處分,相反還指責張居正專恣不法。張居正大怒,報告給神宗。神宗下詔將劉臺關進監獄,痛打一百大板,遣送遠處充軍。
張居正還強調人事管理。他學習唐太宗的辦法,把內外文武主要官員的姓名、籍貫、出身等,寫到屏風之上,放在文華殿,便於皇帝朝夕省覽。當官的也知自己的名字,常在皇帝左右,因而賢者自勵,多建事功;不才者也兢兢業業,不敢為非作歹。
明代用人,以前是最重資格,張居正堅決主張用人只問功、能,不論資格,對德才兼備又有經驗的,可以破格重用。他說:「要想用好一個人,開始必須慎重,務必選準。在選準人後,就要充分信任他,如魏文侯用樂羊那樣,雖然臣下誹謗樂羊的奏摺裝滿了一箱子,也不為群言所惑,始終不改變自己的看法和決心。」張居正不僅這樣說,也這樣做了。他用潘季馴治河,就「一切給予便利,因而能使澶河很快通暢,很少水患;他調名將戚繼光鎮守北方邊境重鎮薊門;給以充分的權力,因而使北邊十六年,平安無事。他用人如此專信,所以有本事而責任心強的人,都能大膽放手地幹,取得顯著成績。
三、嚴肅法紀,賞罰必信。
對各級官吏經過嚴格考核以後,必須賞罰嚴明,才能收到整頓吏治的效果。張居正認為:「賞功罰罪,必須公平合理,才能使人心服;只有使人心服了,然後才可以促使他們自覺地為國獻身出力。」所以,張居正執法,凡應依法處理的,就是達官貴人,也不放過,上至皇帝國戚、百官大臣,下到地方豪強滑吏,一概繩之以法。徐階曾任首輔,又是推薦張居正入閣的恩師,但當徐階的親屬對清丈土地進行破壞時,張居正就毫不徇私地寫信給江南地方官,令其依法推行。有敢阻撓者,按國法治罪,決不寬恕。從而使徐階的親屬不得不有所收斂。黔國公沐朝弼(人名)多次犯法,應當治罪。拿到朝廷上討論,大臣們都覺得沐朝弼是功臣世家,不好辦罪。張居正就一面提升任用他的兒子,一面派人把沐朝弼綁至北京,按法治罪,監禁於南京。
張居正在雷厲風行、大刀闊斧地整頓吏治的同時,還在加強財源、整頓軍事方面,進行大膽的改革。如下令重新丈量全國土地,清查漏稅的田產,責成官吏追繳欠稅,查出徵糧地比七、八十年前的弘治時期多出三百多萬頃,做到了不增加賦稅而增加財政收入。在丈量土地的基礎上,又改革賦役制度,於萬曆九年,通令全國實行一條鞭法,把各項稅役合併徵收,一律按田畝數,交納銀兩。這對於促進商品經濟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在整頓軍事方面,他選派一批得力的將領在邊境「積錢穀,練兵馬,整器械,開屯田,理鹽法」,積極練兵備戰,重修邊防要塞;對於少數民族上層分子的騷擾和日本海盜的侵略行徑,張居正堅持內外有別;提出了不同的方針和政策,基本上消除了多年的外患,鞏固了國防。
張居正執政十年,推行一系列政策,不僅延緩了政治危機的爆發,出現了短暫的太平安定的大好局面,而且有利於社會生產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事據《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