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律師協會有關朝鮮政治犯集中營調查報告的封面(圖片來源:美國之音許寧攝)
【看中國2017年12月14日訊】總部設在英國倫敦的國際律師協會(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星期二發布的一份有關朝鮮政治犯集中營的報告說,朝鮮領導人金正恩、朝鮮勞動黨、國務委員會和國家安全保衛部等部門和官員犯下了《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第7條中列出的11項危害人類罪行的10項。
報告說,朝鮮當局涉嫌犯下的這10項罪行包括:謀殺、滅絕、奴役、強行遷移人口、監禁、酷刑、性暴力、迫害、強迫人員失蹤和造成重大痛苦、對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的其他不人道行為。
報告說,《羅馬規約》規定的第11項危害人類罪行種族隔離罪不適用於朝鮮。
報告估計,朝鮮金氏王朝1948年執政至今,數十萬人在朝鮮的政治犯集中營中死去,估計朝鮮集中營現在監禁的人員數量在8萬到13萬之間。
調查人員通過衛星圖片證據和多名「脫北」目擊者提供的證詞,列舉了數十種在朝鮮集中營發生的駭人聽聞的暴行,其中包括謀殺、強姦、強制墮胎、飢餓、酷刑、公開處決和精神折磨等。
前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納瓦尼特姆.皮萊(Navanethem Pillay)12日在華盛頓舉行的發布會上說,金正恩和朝鮮勞動黨官員可以被追究責任。
她說:「根據《日內瓦公約》和《羅馬規約》等法律文本定下的指揮官責任理論,上級領導人可以因為沒有防止或懲罰那些在他/她實際指揮下的那些人犯下侵權行為而承擔責任。」
皮萊曾擔任南非高級法院法官和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法官。她說:「自從金正恩的祖父金日成1948年掌權以來,沒有一個人因為朝鮮國內發生的惡劣罪行被起訴,更不用說被定罪。可以說,將近70年的恐怖統治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皮萊繼續說道:「相比之下,納粹政府持續了12年。納粹垮臺之後的70年,無論是高級別的納粹官員還是低層的獄警,都在人們爭取問責的過程中受到了懲罰。」
皮萊表示,國際社會也需要為朝鮮國內的反人類悲劇負責。她說:「幾十年來,國際社會一直知曉朝鮮政治犯集中營中嚴重的反人類罪行,但沒有為朝鮮被遺忘的兄弟姐妹尋求正義做出任何有意義的努力。」
她說:「雖然這份報告嚴厲譴責的是金正恩和朝鮮政權,我們也不要忘了國際社會幾十年未能懲罰朝鮮政權的集體失敗。因為這個原因,我們所有人也為此蒙羞。」
雖然這份報告的調查對象是朝鮮政治犯集中營,皮萊在發布會上在回答提問時再次提到國際社會對中國遣返朝鮮難民的反對。
皮萊說:「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已經收集了證據並公開批評過中國強制遣返朝鮮難民的做法。這是對國際難民公約的違背。」
她表示:「這份報告為我們反對中國遣返朝鮮難民的理由增添了論據……對我們從中國取得政治上的合作可能會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