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發文表示,應強化央行統籌作用。(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2月12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正鑫綜合報導)2月11日,中國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發文表示,中國金融亂象頻發,應強化央行統籌作用而非簡單協調。並且稱「分業經營等同於金融安全」這個觀念是錯誤的,疑似反擊2月6日中國銀監會官員聲稱要堅持分業經營的文章。
據《財新網》2月11日報導,中國行研究局局長徐忠表示,近年來,中國金融市場風險事件頻發,凸顯防控化解風險的緊迫性。但由於各方對風險癥結認識不盡相同,開出的藥方也各有差異。在當前金融亂象頻發的環境下,應進一步強化央行的統籌作用而非簡單的協調作用。
從徐忠的文章來看,中國央行似乎應該在金融監管的一行三會(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中起到權力更大的統籌作用,這和此前官方表態不同。
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提出,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該會議閉幕後,中國央行行長周小川7月17日主持召開央行擴大會議,其中提出,中國央行要「履行好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加強金融監管協調」。
2017年11月8日,官方發布消息,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成立,並召開了第一次全體會議。並且明確定調: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是「作為國務院統籌協調金融穩定和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議事機構」。
當時香港《經濟日報》報導分析認為,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成立,原以為會在2018年3月國務院機構調整時進行,表明北京當局急需這個機構起到維護金融穩定、推動金融發展的作用。
報導說,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擔負著金融監管和改革的沈重任務。現今金融局面越來越複雜,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必須趕快協調一行三會實現統一監管,並推動金融改革。
另外,不久前的2月6日,中國銀監會官員撰文表示,中國金融行業完全實行綜合經營條件尚不成熟,仍應分業經營。
中國銀監會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主任李文紅髮文認為,當前中國完全實行綜合經營的條件還不成熟,在今後一段時期內仍有必要保持分業經營這一基本框架。做出這一判斷主要是考慮到銀行業與非銀行金融業態在盈利模式、資金來源、風險承擔、企業文化等方面具有區別和目標衝突,以及中國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體系還不健全、金融監管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等因素。
李文紅表示,總體上看,中國的金融業總體仍保持分業經營格局。實行適度分業經營制度,有利於實現風險隔離,防止局部風險交叉傳染而放大為系統性風險。
在徐忠的文章中,疑似反擊中國銀監會。徐忠表示,從中國情況看,無論是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決定,以及十九大提出的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的雙支柱調控框架,都集中體現了監管改革的方向是加強央行統籌、完善體制、補齊短板、堵塞漏洞,而非回歸分業老路。
徐忠稱,「有觀點認為,亂象的癥結就在於混業經營,監管改革的方向,就應當對混業勢頭進行打壓,甚至回到分業老路上去。」
毋庸置疑的是,中國經濟的金融風險越來越大,以至於官方多次提出防控金融風險。2016年以來,有一個詞語在官媒報導中出現的頻率非常高,就是「防控金融風險」。在2017年,維護金融安全首次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高度。習近平當局更是反覆提及「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徐忠的文章似乎也有向當局喊話的意味,他寫道:近20年的實踐表明,由於央行沒有監管權,但事實上承擔救助責任,權責不對等,難以有效應對監管寬容和道德風險,導致處置成本高昂,無法及時防範和有效化解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