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房屋(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8年3月6日訊】美國一家華人銀行被控貸款欺詐案等罪名,控罪的理由是:這家華人銀行幫助收入很低的華人獲取房屋貸款。該案背後涉及的華人家庭低收入就能在美國貸款買房的問題引人深思。
低收入華人用租金收入來支付房貸
據《僑報網》報導,在「國寶銀行」案中,多個華人借款人的證詞顯示,他們通常會從四方籌錢來支付比例很高的頭款,買了房子後出租,用租金收入來支付貸款。籍貫溫州的國寶客戶金女士表示,2008年她看中法拉盛一幢上百萬的房子,父母和親戚朋友幫忙籌集了約70萬,另外還需要向銀行貸款近40萬,經人介紹到國寶銀行貸款。
檢方出示證據,指出金女士在房屋貸款申請表上寫著自己每月收入5300元,在一家地板公司當經理,而事實上她在衣廠做工,年收入才2萬多。至於向親戚借來的錢,沒有還錢的期限,當親戚需要錢時,她和父母會盡量籌錢還債。金女士買了房子後用於出租,每月租金約5000元,大約剛好用來償付房貸和其他費用,所以沒有拖欠房貸。
頭款和贈款
檢控官指出「低收入」華人供得起房子其實只是個假象,一旦再發生一次金融危機或人民幣貶值(很多華人向中國的家人借錢買房),這些人很可能就還不起貸款。
華人買房子通常支付很高的頭款,國寶的客戶平均支付約40%的頭款。在這個環節上華人又碰到了難題:美國銀行對大筆現金入賬要查明來源,主要為了防止洗錢。華人的頭款有幾個來源:自己的隱形現金收入,父母等家人給的錢,向親戚朋友借錢,通過標會籌錢。
檢方指出,國寶幫客戶把這些錢的來源偽裝為「無償贈款」,例如,國寶一名前職員在作證時表示,她會把客戶賬戶裡幾筆現金貸款合起來做成一筆贈款,並附上一張「贈款信」,謊稱客戶的父母或兄弟姐妹無償給了這筆錢。
檢方指出,其結果是很多客戶有10多張贈款信,每筆贈款的金額小到個位數或小數點,「如果是家人給的錢,有可能分好幾次給,零碎到個位數嗎?」
檢方又指出,這些所謂的贈款其實是借來的或標會標來的,實質上是負債,而頭款不能是負債,因為那會增加借款人的負擔,也增加了房利美的風險。
檢方表示,國寶高層都知道職員作弊,但睜一眼閉一眼,放縱職員違規犯法,因此他們也要負責任。
檢方還批評稱,國寶聲稱自己「為社區服務」,如果國寶拿的是自己的錢,那麼它想怎麼做都可以,但問題是國寶拿的是房利美的錢,而這些錢最終來自廣大的投資人。
華人有大量隱性收入
前國寶僱員作證時披露華人客戶有大量隱性資產,客戶通常不願透露錢的來源,銀行貸款員幫其作弊隱瞞錢的來源。
前國寶僱員郭蓮表示,如果她在客戶的銀行月結單裡看到大筆的存款,就會問客戶錢從哪裡來,通常客戶都不願意說錢是他們自己的。她會引導性地問「錢是不是家人或親戚給的?」然後將這些大筆的款項偽造成客戶的父母、兄弟姐妹或親戚給予的無償贈款。多位貸款員都親自在贈款文件上偽造贈款人簽名。
客戶的工資通常都太低,貸不到所需的款項,郭蓮會填上月收入6800,後來為了避免重複,通常把收入虛報為5500到5900。其上司王文芳告訴她:「如果不寫工資這麼高,這些客人就拿不到貸款,那為什麼還要做貸款呢。」
郭蓮作證稱,她會巧妙地引導客戶:「你有沒有朋友開餐館,問問老闆願不願意給你開證明。」客人貸款申請表上工資那欄經常要修改,剛開始用塗改液,但修改太多次了「不好看」,乾脆在工資欄目留空白。
為了使客戶的職位看起來符合其誇大的收入,銀行職員通常在申請資料中將他們的頭銜偽造成餐館或指甲店經理。
國寶銀行高層縱容職員作弊
很多華人新移民拿的是現金薪水,他們稅表上的收入與事實有差距,這已經是移民社區裡的公開秘密,但他們在買房子時碰到了一個「硬傷」:稅表(或工資單)上寫的收入太低,銀行拒絕貸款給他們。很多華人被別的銀行拒絕後,到國寶卻能貸到款。
檢方指出,國寶銀行與華人客戶彼此知根知底,所以國寶在中文報紙上刊登廣告,聲稱「國寶辦事肯變通,房屋貸款好輕鬆」,「不查資產,不查收入」。雖然房利美的確有一些貸款項目不查收入,但國寶偏偏選這一點來做廣告,正是為了吸引需要「變通」的客戶。
檢方指出,在辦理貸款申請中,國寶貸款員與客戶彼此有默契,奉行「你不說,我不問」的潛規則,客戶通常不會主動告訴銀行自己的收入,而貸款員也不問客戶「你收入多少」,而是首先問「你要貸多少」,然後根據貸款金額,計算出客戶的收入必須多少,才能貸到款。
這種「倒著做」的方法導致了明目張膽的造假:在布祿侖一家指甲店工作的女工在貸款申請表上填寫自己月收入6800。於是就可以拿到貸款。
華人的買房文化,確實讓老美看不懂。老美不理解華人竟敢如此大膽地貸款,所以才造成了這起對華人銀行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