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2日舉行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首部發表會,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前左起)、行政院長賴清德、法務部長邱太三等均有出席發言。(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看中國2018年5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台行政院2日公布台灣首部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報告指出,台灣受「非常高度威脅」的洗錢犯罪共有8大類型:包括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貪污、走私、證券犯罪、第三方洗錢、稅務犯罪等,而犯罪所得流出的黑錢,則最多流往中國大陸,其次是香港。
《自由時報》報導,這是台灣公布的首部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面對11月即將舉行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這份報告由37個公部門機關部會、31個私部門公會及機構合作完成,並由行政院長賴清德、法務部長邱太三、金管會主委務顧立雄等在2日作出報告。賴清德表示,期盼台灣能在APG的第3輪評鑑一舉過關。
邱太三在報告指出,在「非常高度與高度威脅的犯罪」中,犯罪所得的黑錢流出的前5大國家或地區,從最多開始分別為: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馬來西亞以及並列5位的菲律賓、印尼及越南。
報告指出,台灣受「非常高度威脅」的洗錢犯罪共有8大類型:包括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貪污、走私、證券犯罪、第三方洗錢、稅務犯罪等,而「高度威脅」的犯罪則為智慧財產犯罪。
邱太三表示,較易受上述威脅的行業或部門,包括目前存有「非常高弱點」的台灣央行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存有「高弱點」的則包括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外國銀行在台分行、郵政機構、證券商、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銀樓業、會計師、律師、不動產經紀業、農業金融機構、人壽保險公司、證券投信業等。
這份報告書會直到2021年再進行更新,而有關部門會再每3至5年循國際趨勢、犯罪情況等再制定及更新應對措施。
《中央社》報導,賴清德指出,台灣是由1997年開始以創始會員國身分加入APG,也是亞太地區第一個通過洗錢防制法的國家,並且一直遵循各項規範,積極參與國際性洗錢防制活動。由於成績一向不錯的台灣在2011年被降級,因此政府檢視不足後,從前行政院長林全到賴清德任內,提出了多項具體作法。當中包括成立洗錢防制辦公室、修改洗錢防制法、修訂資恐防制法,以及發表首部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
顧立雄則在會後受訪表示,金管會將把調查逃漏稅等程序納入洗錢防制程序,因為過往發現稅務犯罪可能構成洗錢的一部分,因此未來將透過金融體系,要求將金融機構納入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