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今年5月實施新規定,允許軍人在外出時穿著軍服,消息稱駐港軍隊有意效仿。(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8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港媒引述消息指,中國駐港軍隊有意放寬服飾規定,允許軍人在香港外出時穿著軍服,並稱「有助激勵部隊士氣」,又稱「不少軍人都希望能放寬」,與內地看齊。有議員及港媒均質疑,有關措施或與《基本法》和《駐軍法》原意衝突。
消息:與內地「看齊」
《南華早報》2日晚上引述消息指,內地從今年5月起,容許軍人「非因公外出」可以著軍服,以「展示軍人良好形象」。消息透露,駐港軍隊也有意跟從內地「新規定」,允許軍人在香港「非因公外出」情況下時穿著軍服,並稱「有助激勵部隊士氣」,又形容「不少軍人都希望能放寬規定」。
報道指出,駐港軍隊拒絕評論是否確實會放寬規定,僅稱會在《基本法》和《駐軍法》監督下執行。
議員:或與《基本法》衝突
立場新聞報導,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接受訪問表示,《基本法》第14條列明,香港的治安由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區指出,如果駐軍軍人身穿軍服在街上出現,可能會引起市民誤解、混淆軍人在香港的角色,「若軍人在香港,以軍人身份作出任何參與社會活動,這有機會與《基本法》第十四條原意有衝突」。
區諾軒也要求港府交代報道消息是否屬實,也認為政府有必要交代有關做法是否有違反《基本法》第14條。區也表明,香港沒有必要與內地的「新規定」看齊。
《基本法》第14條列明,「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立法會議員胡志偉也表示,「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是受到《駐軍法》規管」,並反問:「軍人若果不是執勤,而是去觀光,為何要穿軍服?」胡認為,身穿軍服就是代表在值勤,因此對於措施放寬在「非因公外出」情況下穿軍服,「我覺得根本沒有道理去做這件事」。
中國軍隊在北京街頭。(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駐港軍隊從未出動
事實上,駐港軍隊目前採取禁閉式管理,按照規章,普通士兵服役一年,可踏出軍營一次。而《駐軍法》中列明,駐港軍隊每年11月會實行人員輪換制度。
自從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駐港軍隊其實從未有離開軍營執行公務的案例。與香港相鄰的澳門,第一次有駐澳軍隊出動,是在2017年「天鴿」風災中協助救災的任務。
這次香港傳出放寬服裝限制的消息,港媒均指向今年4月中央新修訂、5月開始執行的軍方條例。當時內地傳媒報導指,近年許多官兵對著軍裝參加社交和私人活動,有不少呼聲。報導引述中央軍委人員指,「考慮到軍人著軍裝參加校慶、婚禮、頒獎及其他非公務活動,既能夠展示軍人良好形象,也能激發軍人的職業榮譽感,符合『讓軍人成爲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要求」,因此,新規定下,軍人非因公外出也可以著軍裝。
港民:不會激起港人尊重
有關消息在香港引起廣大爭議。有港民表示:「到時候到底誰是最終執法單位?香港警察是否能拘捕軍人?他們犯法也沒有人敢出聲吧?」
「軍人如果脫離黨軍身份,成為真正人民子弟兵,成為真正國家軍隊,又能在軍肅貪倡廉,兼且再無欺壓群眾行為,不用著軍裝參加社交和私人活動,也能夠展示軍人良好形象,也能激發軍人的職業榮譽感,成為民眾尊崇對象。一日不能脫離黨軍身份,一日軍中領導大貪特貪,一般軍人又似軍人身份到處欺壓民眾,著軍裝只是展示淫威,何來民眾專重。」
中國軍方。(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在香港若見軍裝的黨軍人員,只會想起六四慘被軍人屠殺百姓,不會產生些微尊崇感覺。」
「到時候到底誰是最終執法單位?香港警察是否能拘捕軍人?他們犯法也沒有人敢出聲吧?」
「為甚麼一定要跟內地看齊?不是『一國兩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