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北京正在考慮將「回鄉證」的性質改變,由目前的旅遊證件性質「提升至身分證功能」。圖為「回鄉證」樣本。(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看中國2018年8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目前香港及澳門居民往返大陸,使用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或許在未來變成身份證。
23日香港人大代表葉國謙在香港電台節目上透露,北京正在考慮將「回鄉證」的性質改變,由目前的旅遊證件性質「提升至身份證功能」,並透露當局已經在研究可行性,認為「成事機會較高」。
葉表示,目前「回鄉證」與大陸的各種電子支付及服務平台不能融合,例如購買車票及開設銀行帳戶方面有所不便,因此如果將其提升為身份證,可以「令港人融入及享有大陸社會各種服務系統」。他也形容,此舉能夠加強港澳居民對中國的「身份認同」。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是由內地公安部簽發,原於1951年中共建政後,開始封鎖與香港邊界,並在邊界上設立邊防檢查站,管制港澳人員出入大陸,並制定了《關於往來香港、澳門旅客的管理規定》,規定港澳居民每次入境中國大陸前須向目的地公安機關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並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從指定口岸——深圳或拱北口岸出入境,該通行證僅生效一次。
有關證件經過多次改革,最終發展出目前使用、可多次來往大陸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並於數年前開始採集港澳居民的指紋識別。
事實上,香港有不少人是沒有上述證件的,例如自六四事件以來,一直被禁止進入中國內地的泛民主派人士如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社民連主席梁國雄等,均長時間被拒絕簽發回鄉證,部分人的回鄉證也被當局註銷。2014年11月時任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秘書長周永康、常務秘書鍾耀華及常委羅冠聰曾計劃乘坐國泰航空航班前往北京,向北京官員直接表達他們對香港政改的訴求,然而他們未經安檢便被機場人員截停,稱收到中國內地有關部門的通知,他們的回鄉證已被註銷。
不過,北京早前剛公布於9月1日起開放港澳台民眾申辦大陸的居住證,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居住證,性質也如同身份證。
漢邦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李仁祥接受中央社訪問時提醒,其中「有住所」將構成大陸個所稅法草案中的「稅收居民」:「按照個所稅法草案,只要會計年度內在中國居住超過183天,領不領居住證都是稅收居民」。李指出,申領人或許最終需要向大陸政府繳納全球個人所得稅,而這一點上北京也尚未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