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八仙樂園粉塵爆炸案,主辦「彩色派對」而釀災的呂忠吉。(圖片來源:youtube視頻截圖)
【看中国2018年12月13日讯】造成15死、471人輕重傷的台灣八仙樂園粉塵爆炸案,主辦「彩色派對」而釀災的呂忠吉,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四年十月;2018年5月高院二審改判他此罪的最重刑度五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九萬;最高法院12月10日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且近期須入獄,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然而3.6億補償金恐由全民買單。
受害家屬:起不了補償作用
據《LTN》報導,呂忠吉於2015年6月27日下午起,租用了新北市八仙樂園放乾池水的戲水池舉行「彩色派對」。當晚八點半,工作人員噴灑了大量色粉而形成粉塵雲,被舞台旁的高溫燈具引發了閃燃,數百名遊客躲避不及,死傷慘重。
八仙樂園粉塵爆炸案當晚,工作人員噴灑了大量色粉。(圖片來源:youtube視頻截圖)
有11名親友在塵爆意外受傷、曾擔任八仙塵爆事件受害者保護協會秘書的張志瑛12月10日無奈地說,塵爆造成的重大創痛無法挽回,而真正辛苦的是受傷的孩子,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回醫院復健,陪伴的家人也習慣了,呂忠吉的判刑定讞起不了任何補償作用,傷者跟家屬仍然失望。
一審士林地院認定,呂忠吉知道色粉有引起氣爆風險,卻未注意防範,也並未對員工施以教育訓練。案發後從沒到死者靈堂致意或探視家屬,道歉也是毫無誠意,也未提出具體可行的賠償計畫,於是將他判刑四年十月。
高院二審「判到滿」,改判刑五年且併科罰金上限九萬元。二審強調,對於單一過失行為致多人死亡或傷害,僅能從一重依過失致死論罪,以致最重依法判五年。
呂忠吉上訴三審,而最高院12月10日認定,二審論處其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事實認定、使用法條均符合法令,且量刑已處以最高法定刑度,所以並無不當,駁回其上訴。
消基會代理團訟 求償98億
在民事求償方面,消基會2016年6月代理98位受害者,向士院提起首波團體求償訴訟,2017年6月再代理337位受害者與家屬提出第二波團訟,一共求償98億餘元。兩案目前在士院審理中,另外還有12位被害人自行打官司求償。
為了確保後續的求償,新北市政府在案發隔月就已經聲請假扣押呂忠吉、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和瑞博國際負責人周宏瑋的名下資產獲准;隔年6月,39位傷者也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5億元獲准。
3.6億補償金 恐由全民買單
在案發後,士林地檢署跟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協助傷者及死者家屬聲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先幫助被害人渡過難關。累計至2018年10月底已發出3億6,868萬餘元,另有三十件的補償金在審核中。不過由於呂忠吉名下已無資產,因此本案所發出的補償金恐無從追討,可能將由全民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