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右)(圖片來源:JASON REDMOND/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1月24日訊】孟晚舟在加拿大獲保釋的條件之一,是交出其擁有的所有護照。有加拿大媒體發現,除了法院列出的7本護照外,孟晚舟還有另一本護照,而且不是一般人可以擁有的那種護照。
據《大溫星報》(StarMetro Vancouver)報導,美國政府當時反對卑詩省法院給予孟晚舟保釋,理由之一是懷疑她還有沒說明的護照。有證據顯示,孟可能有一本護照沒說明,而且是一本公務護照。
該報導稱,香港公司註冊處已向StarMetro證實,孟晚舟擁有中共政府頒發的一本特殊的公務護照。這本護照沒被列在美國聯邦檢察官多諾霍(Richard Donoghue)去年12月提交給法庭的文件中。多諾霍當時警告說,孟晚舟「完全可能」除了以前她在美國旅行時使用過的7本護照外,還有別的護照。
當問及孟的這本公務護照是否仍有效時,香港政府的相關官員沒有直接回答,但強調說,法律要求公司保證其董事的身份信息及時更新,如果這些信息的細節有任何變化,公司必須在變更後的15天內,以指定的形式向註冊處報告。
該報導稱,StarMetro獲得的法院文件有很多刪節,無法知道孟在獲保釋前是否交出了這本護照。加美兩國的政府及法院官員都不願意回答相關的問題。加拿大司法部只是說,按卑詩省最高法院發出的保釋令規定,孟晚舟必須將其所有護照及旅行證件交給皇家騎警。
前加拿大駐華大使趙樸(Guy Saint-Jacques)表示,持有這種公務護照在中國是擁有特權的標誌。
另據《香港01》報導,孟晚舟在2004年就已獲得該本護照,登記為香港註冊「華為技術投資有限公司」的董事。依照時間推斷,這本護照已經過期,但無法得知是否有被更新過。
加拿大律師李溢(Richard Lee)表示,無論這本護照是否還有有效期,但如果此護照沒有在當時的保釋聆訊時提出來,美國司法部門將可以利用此點反擊孟晚舟的誠信問題。
他說:「美方可以向加拿大法院要求重新審視孟晚舟的保釋聆訊,因為在原來的保釋聆訊中,加美的檢控官反對保釋孟晚舟時都提到她有豐富資源、多本護照,難以控制潛逃風險。雖然當時加拿大法官批准孟晚舟保釋,其中有一個條件就是要她交出所有護照,若與事實不符,就成了未來法庭攻防焦點之一。」
據悉,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麥家廉1月22日在多倫多召開中文媒體記者會,他提到孟晚舟案件,除了遺憾此案影響了加中關係之外,仍強調加拿大是依引渡法行事,未來不見得一定會引渡孟晚舟,但整個司法程序是行政單位無法干涉的,加拿大政府也不會參與,一切依法律程序處理,最終要簽署引渡令時,才需司法部長署名定奪。
在記者會上,麥家廉認為,孟晚舟事件可能會有三個結局:
1. 加拿大法官裁定孟晚舟被釋放。
2. 中美達成協議,中國釋放被關押加拿大公民,赦免死刑囚犯,而作為交換條件,美國放棄對孟晚舟的引渡要求。
3. 孟晚舟被引渡出境。
麥家廉還評價道,加拿大與美國的引渡條約已經存在數十年,這並不會有任何的變化,加拿大在這件事情當中也僅僅是在履行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