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右一)(圖片來源:JASON REDMOND/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3月7日訊】(法廣RFI)加拿大人康明凱遠不如孟晚舟那麼出名,時間久了,記不清是誰了。但中國人大抵知道,孟晚舟加拿大被捕後,北京隨即抓了幾個加國人報復這件事。
上個星期五加拿大政府批准啟動孟晚舟司法引渡程序後,中國政法委週一就端出康明凱,這次他的名字跟境外竊取、刺探國家秘密和情報連在了一起,「嚴重觸犯中國法律」!那位同他前後被抓的加拿大商人斯帕弗,現在被指是他蒐集情報的聯絡人。再加上中國外交部、華為,外加孟晚舟,還有胡錫進,戴旭吵吵,倒讓好奇的網民注意到孟晚舟跟康明凱及其「同夥」的一點異同,同的只有一點,兩人都是「涉嫌」。但從中法委週一的語調看,加拿大這兩位好像跳越了涉嫌階段?兩人的不同點那就多了去了。晚舟雖然落魄,依然星光熠熠,溫暖有加;老康被秘密關押在北京某處,地點不詳,日日挨審,可以說暗無天日了。
記者週一問中國外交部康明凱有無與律師會面,外交部發言人支吾其詞,哪像晚舟每次出庭,名律師擁簇,被關押不幾天就獲得保釋,住著自家舒適的私宅。雖然因為背著涉嫌的罪名,擔心自己終究被引渡美國,心情自然不會大好,網民用享福比喻不合適,自由度是比國內當權貴時少了點,但也有,這兩天,孟晚舟起訴起加拿大政府待她不善起來。罪名是「侵犯孟晚舟的憲法權利」,完全是西方法治概念。也沒人認為她沒有理由提出起訴,這是她的自由。可那位康明凱呢,就沒聽說過為自己辯護一個字,有無律師無人能確證。有網民有疑,他為什麼不學一學孟晚舟,也來控告一下中國政府,而且他也有理由,加拿大總理特魯多說,他和斯帕弗一開始就是被中國政府任意抓捕關押的。有人猜想也許這兩位加拿大人害怕會更倒霉,他們的同胞,涉嫌販毒的那一位謝倫伯格,被中國法院判刑十五年,不服上訴,正趕上中國那邊為孟晚舟沸騰,法庭當場就把十五年改判死刑。
孟晚舟的事,最後如何,只能靜觀法律判決了。在孟晚舟控告加拿大政府侵犯她的憲法權之後,媒體報導華為準備也要控告美國政府。這都是維權吧?只是北京當局被指有點幫倒忙,嚴詞譴責加拿大不算,還給莫名抓起來的加拿大公民康敏凱罪加一等。罪名不談,結果不去預測,中國和加拿大對各自「犯人」的待遇,就這樣引髮網民的好奇和熱議。
越議問題越多,有網民聽說華為準備在其美國公司總部所在地的德克薩斯州控告美國政府禁止聯邦機構使用華為產品後,很興奮地發問:「那就是說,谷歌、臉書、推特、維基什麼的,都可以起訴中國政府不讓他們進大陸了?」他根據的可能是對等原則。
在加拿大正式啟動引渡孟晚舟司法程序後,中國駐加國大使的表態很西式,他第一時間的反應便是:「加國法庭的最終審理將是對加方是否堅持司法獨立的試金石。我們將拭目以待」有網民反問,習主席和周強院長都明確反對司法獨立,中國駐加使館為什麼就沒點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非要堅持司法獨立,與黨和國家領導人對著干呢?鮑彤在這個帖上寫道:「這個問題應該問。中國駐加使館應該給出誠實的回答。」
還有網民寫到:「孟晚舟當然有權起訴加拿大政府。感覺不平的是,這些權貴生活在西方,享受西方民主法治之後,為什麼不能對中國普通民眾好一點?華為為什麼不能替中共少監視中國民眾一點?」需要指出的是,華為從來都是否定替中國政府蒐集情報或監視中國民眾一類的指控。
網上的反應還有更奇葩的,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責怪有些中國人不反對啟動孟晚舟引渡手續,他憤怒地表示,凡是在他新浪微博帖下挺加拿大的,「我看見一個拉黑一個。因為我覺得他們不是中國人」。是不是中國人,要以孟晚舟划界!有網民批注,「自由世界呆著的,和在監獄呆著的不太一樣,血緣論沒啥意思,不要以為中國人都是傻瓜,你振臂一呼,我就拿著腦袋上。她如果犯法,誰也救不著,咱這邊不也在說要依法治國嗎?」
有個叫戴旭的,得知加拿大同意啟動美國引渡孟晚舟司法程序後說,此舉表明「加拿大已經成為司法恐怖主義國家」他要求全球華人亮劍、回擊、懲罰、制裁這個司法恐怖主義國家。
「如果你把這兩名加拿大人在中國的待遇同孟晚舟在加拿大的待遇進行比較,那中國到頭來會很難堪,」位於溫哥華的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主任皮特曼.波特對紐約時報說。「這種具有諷刺意味的對比也躲不過中國民眾的注意。」
《紐約時報》引述專家意見,中國政府是不是誤讀了形勢,那樣做將嚴重阻礙中國全面參與國際社會的願望。
孟晚舟一案,中國政府傾注的心血太多。加拿大司法部批准了孟晚舟的引渡聽證會,這引發了中國政府和官方媒體的又一輪批評。但專家認為法律程序已經鎖定,沒有政治干預的機會。即使中國繼續報復加拿大,也不會讓孟晚舟獲釋,只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損害中國在加拿大的利益。
(原題目:孟晚舟在加國 康明凱在中國 兩位嫌犯待遇太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