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定罪依據跟地府是不一樣的。(圖片來源:Adobe Stock)
人活著,做壞事就要受到懲處,做好事就要受到獎勵,因此人間的判定標準完全取決於你做了什麼事。而地府判罪,卻是要對人一生的行為以及每件事的動機做一個判斷,以決定此人應去什麼地方。因此雖然基本的善惡基準判斷是一樣的,但具體來說,各自的基準就會有所不同。
過去有一個男人,他的妻子過世後喪期已過,他忽然又進行了祭奠,而且神情比妻子剛去世時還要悲傷。問他為什麼,他也不說什麼原因。後來跟他關係很親近的人在私下裡問他,他這才流著眼淚道出了下面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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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亡妻生活了半輩子,並沒發覺她有什麼大的過錯。不久前我忽然做夢到了地府,看見幾百個女人都被鎖著,後面有人手持長棍,驅趕著她們進入到了一個衙門裡。隨後就聽見淒慘的呼叫聲,驚心動魄。接著這些女人又被一個一個地帶了出來,她們都匍匐爬行,血流滿面以致滴到了地上。
她們都被人像豬羊一樣地牽著。其中一個女子見了我招手,我一看,就是亡妻。我吃驚地問她犯了什麼罪,要受這樣的懲罰。她說:「我因為事事都和你懷著二心,開始還以為這是家庭中的常事,沒想到陰律極嚴,把這看得和欺父欺君一樣重,所以遭到這樣的懲罰。」
我又問她懷著二心是指什麼?她說:「其實我不過是在親骨肉中偏向子女;在奴僕之中,偏向婢女或老媽子;在親戚之中偏向娘家人。不過這些都沒有讓你知道。如今每到月初,就要挨三十下鐵杖,不知哪天能脫出苦海。」我見她還想說下去,卻被旁邊的一個鬼卒拖走了。我們是多年夫妻,情義還在,所以為她祈禱施齋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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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夫妻之情是最親的。這種親情是其他人所無法離間的。夫妻地位相等,同處尊位,因此位卑者就不能違拗。夫妻同心,那麼家庭中的細微小事,丈夫不能盡知,或知道了而自己不能去辦的,妻子都能加以妥善處理。
如果妻子徇私情而有所偏向,那麼機詐就產生了,也可能在主人照顧不到的地方而為所慾為。種種是非、種種壞事都會因此而起。因此這種事情關係重大,所以罪也不輕。何況丈夫對妻子信任至深,委託至重,她卻在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加以欺騙,為所欲為。這種做法,對朋友尚屬負心,應遭到神靈的懲罰。
人雖然是一身,但分屬於三綱之中。那麼負心之罪不應加倍處罰嗎?因為冥府治罪跟人間治罪著眼點是不同的。冥府治罪看的是本質,人間治罪著眼點卻是現象,因為人類社會的空間是看不到本質的,也就是說,人眼是看不到本質的,只能看到現象(當然,修道之人能看到本質,但那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了)。
例如,同樣做一件事情,但當事人的動機卻大為不同,有的人是出於惡念,而有的人卻是出於善念,但這個區別在很多情況下,在人的表面上是一下子看不出來的。可是在陰間,人的心是可以直接看得到的。當事人是出於善念還是惡念,一目瞭然,所以這種狀況就會被記錄下來,人死後在轉生以前,就是憑這個來給人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