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萬港人昨日上街遊行,反對「史上最惡法」通過。(DALE DE LA REY /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4月1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政府將《逃犯條例》修訂條例草案刊憲,若通過港府就有權力將在香港的「逃犯」移送大陸受審。逾萬港人昨日上街遊行,反對「史上最惡法」通過,批評政府將人送去毫無法治觀念的中國大陸「受審」,並剝奪了本地法院的權力。
繞過長期引渡協議送人到大陸「受審」
港府藉去年台北命案提出修例,早前更揚言要在今年7月完成修例,屆時港府就有權力處理將「逃犯」引渡到沒有與香港簽訂長期引渡協議的國家或地方,包括「香港以外的中國地區」。不但將台灣矮化並包括在內,也打開了向中國大陸移送「逃犯」的大門。對此,歐盟、美國、英國、台灣等國家相繼表達「高度關注」,在香港的美國商會及各專業界別,均紛紛投書港府表達憂慮。
不過,港府在短短20天諮詢期結束後,就宣布將修訂刊憲,將送立法會首讀。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3月31日發起遊行,反對有關修訂,逾萬香港市民無視惡劣的大雨天氣、響應參與。
港人在政府總部前抗議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打開將人移送中國大陸的大門。(DALE DE LA REY / Getty Images)
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向媒體表示,這條法例若獲得通過,「將比(基本法)23條還要惡」,「大陸是沒有法治可言的,喜歡怎樣就怎樣,你沒有犯罪都能說成有犯罪,然後就會找人來做文件,表面證據『成立』,到時候香港的法官也沒法救你,你就會被送去大陸了。」
他也呼籲香港人一定要「企硬」反對,「這樣的法律一定不能過,一旦通過,連在香港的外國人有『問題』,也會被拉到大陸,所以不只是香港人,在香港的外國人每個人都會有危險,香港也不會再是國際城市。」
在遊行隊伍中,出現了陷入全國政協前委員、商人劉夢熊的身影。他高舉「保衞一國兩制」,並向媒體表示,「大陸政府可按一切『政治需要』,將法律『搓圓㩒扁(隨意變形)』。」他早前也批評港府決定「放生」前特首梁振英涉貪事件。
香港法庭淪「傀儡」
《立場新聞》報導,公民黨前主席、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出,港府這次修例十分倉促,繞過了兩地20年都未能達成引渡協議,比2002年政府提出23條立法時更過份,「向港人不能對此沒有反應」。
她指出,修例最離譜之處,在於港府決定摒除以往的引渡機制,直接由特首作出移送決定,「港府說香港法庭可起把關作用之說完全是『廢話』!因為香港法庭不能正式審訊案件,只是充當中間角色,透過表面政府審視申請方『是否符合申請引渡的最低條件』。」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亦表明,如果港府這次在立法會強硬闖關,就會發起包圍立法會行動抗議,強調「香港人非常關注這次議題」。
逾萬香港市民無視惡劣的大雨天氣、響應參與遊行。(DALE DE LA REY / Getty Images)
林鄭月娥:不會撤回法案
《逃犯條例》修訂條例草案將在4月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目前港府的修訂下,只要大陸當局提出的「證據」具「可接納性」,或是大陸當局「簽署、核證、蓋印或以其他方法認證的」就視為「已妥為認證」,港府就可以按要求「引渡」該人士。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表明拒絕收回法案,並稱港人遊行的言論和口號「偏離修例的目的和內容」,強調「修例不是為了大陸而設」。
林鄭月娥又聲稱,台北命案的疑犯「扣留時間有限」,因此決心「為死者家屬和社會大眾抱不平」、「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並會繼續秉持「事不避難」的作風。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稱,修例不會損害香港司法制度。(Anthony Wallace/Getty Images)
港府早前宣布剔除《逃犯條例》可被移送的9項經濟罪行,期望獲取商界信任。不過美國商會3月29日發表聲明,表明不會因此接受港府的修例。美國商會表明,這項安排會讓被引渡人士從香港「引渡」到與香港完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而當地卻沒有公正的立法和司法制度,「我們極度相信,有關修訂將減低香港作為外資考慮以香港作為區域營運基地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