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茅台原董事長袁仁國被「雙開」,被指利用茅台政治攀附,大搞「家族式腐敗」。(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5月22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一年前被免去茅台集團董事長的袁仁國,近日被雙開,通報指其利用茅台政治攀附,大搞「家族式腐敗」。他曾被曝與涉貪逾2億元的貴州省前副省長王曉光「關係緊密」。
據陸媒5月22日報導,經查,袁仁國將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係、利益交換的工具,進行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大搞權權、權錢交易、錢色交易;大搞「家族式腐敗」;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等。
5月5日,貴州省政協常委會決定,免去袁仁國貴州省政協常務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省政協委員職務。
去年底袁仁國曾傳出被調查,據大陸《財經》2018年12月7日報導援引當地消息人士的話說,近三個月有落馬傳聞的袁仁國目前還沒有被採取強制措施,但對其涉及的問題仍在查,他的「問題多了去了」。
報導稱,袁仁國被查原因可能涉及與多家經銷商的利益往來,或涉及貴州落馬的副省長相關問題。
2018年5月6日晚11點多,茅台集團半夜開會宣布重大人事決定,袁仁國被免去茅台集團董事長職位。
公開資料顯示,袁仁國1956年出生,是貴州仁懷人,他1991年出任貴州茅台酒廠副廠長,1998年出任茅台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2011年出任茅台董事長一職,至2018年卸任,同年出任貴州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袁仁國被曝與貴州落馬的副省長王曉光關係密切。2018年4月,前貴州原副省長王曉光落馬,王涉及茅台酒經營問題。檢察機關指控其「作為證券內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獲取證券內幕信息的人員,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相關股票」。2019年4月王被判處20年,被判處罰金1.735億元人民幣。
茅台集團近年已經有多位高管涉案落馬,早前,茅台集團曾有三名與袁仁國搭班管理層的原高層因受賄罪被處罰。
2016年3月,已退休的貴州茅台前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副廳級)被查;2014年11月,時任茅台集團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的房國興落馬;2007年4月,時任貴州茅台總經理的喬洪被帶走,隨後被「雙規」。
其中譚定華被指利用職務便利,2006年至2015年先後為十多家公司成為茅台集團的茅台酒經銷商、供應商等提供幫助,收受財物3,460多萬元以及200克金條一根。
房國興和喬洪都被指受賄上千萬元,其中喬洪還有折合人民幣820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房國興2016年1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喬洪於2010年1月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