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優勢是屬於動態地對品類空間和競爭格局的判斷。(圖片來源:公用領域pxhere)
【看中國2019年5月27日訊】常常見有人把競爭優勢歸納為品牌、網路效應、規模效應或者低成本什麼的,一直覺得類似的做法過於靜態,而不太符合競爭優勢的核心。所以嘗試著對競爭優勢下一個可操作的定義。
競爭優勢是屬於動態地對品類空間和競爭格局的判斷,如果品類空間大,品類內外競爭格局明顯優於本企業,那麼競爭優勢就強;相反的,如果品類空間不大,品類內外競爭處處受制,那麼競爭優勢通常不強。
一般做競爭優勢分析,要會先站在消費者的角度,看什麼是對消費者是真正價值,屬於什麼品類和品類特性可能的演化路徑,然後再看能否戰勝品類內外甚至產業鏈上的競爭對手。所以沒有消費者的視角,是很難看明白競爭優勢是什麼的。倒是對競爭對手的分析,還是其次的。
所以我們常常看到有些企業家說自己專注在消費者那邊,不管競爭,是有些道理在的,但肯定不是競爭優勢分析的全部。我對那種認為分析茅台,就可以不用分析老窖、不用分析洋河的做法,深感懷疑。因為他們同處白酒行業,佔據不同的品類或者品類特性,不詳細分析彼此之間的關係,有時候就搞不明白競爭優勢是如何的,要知道僅僅憑藉財務數據結果太過於片面了。竊以為,研究一個企業的競爭優勢,其實是需要研究這個行業及行業的競爭格局,只要核心的研究明白了,增加一個企業,一個品類的研究,應該是很快的一件事,就好像多一雙筷子那樣。
我們分析企業競爭優勢,也別想著競爭格局一定清晰馬上能看出來誰勝出,有時候就是出於很多企業還有競爭勝出機會的階段。最關鍵的是,我們能夠較早地看明白,誰達到什麼標準,就相對容易勝出,從而可以進行長時間的跟蹤。所以預測競爭結果未必是最主要的,而像判斷出現的各種狀況的概率及各種狀況可能的結果,才是最重要的,那體現了你的分析水平,當有新的信息加入的時候,你可以更新判斷,做出更好地選擇。
以上說的四種,品牌,網路效應,規模效應和低成本,有些屬於消費者價值判斷的內容,有些屬於是否戰勝競爭對手的內容;但沒有窮儘可能的對消費者價值的判斷,沒有對品類特性多寡和特性強弱的可能情況作出說明,我們覺得沒必要歸納到是否屬於有競爭優勢這樣的結果。而且在整個競爭格局判斷中,有不少工具會比較有用,比如商業模式、顛覆性創新等等,所以要學習。但任何工具都沒法一勞永逸。因為消費者在變、競爭對手在變,企業也在變。過去好的企業,可能現在不好了。
我一直以來有一條很強烈的感受:即從動態中看企業,從進化論的視角看待競爭優勢,會是一種不錯的選擇。所以我自己有種做法,就是分析一個企業,就會想辦法把企業從成立開始,或者從招股說明書開始,一點點研究企業的歷史,看其如何一點點演化過來的,哪怕是好幾十年前的招股說明書和年報,也願意找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