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寫的太有才了,農村最流行彩禮順口溜!(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彩禮又稱聘禮,一般指男女結婚時,新郎或其家庭給予新娘父母的一部分金錢或禮物,如為金錢又稱為聘金。
在古代,聘禮是一種市場經濟行為,用以交換新娘家庭所損失的勞動力,及賠償她家庭中直系親屬的缺失。聘禮這一傳統如今仍然在不少亞洲國家、部分非洲國家和部分太平洋島嶼中有所保留,而訂好的聘禮價值如今並不一定反映了女方在男方眼中的價值。
以前,農村彩禮還沒這麼高,很多也只是象徵性的,「六千六」,「八千八」,「一萬零一」。這幾年,水漲船高,連拿彩禮都有了順口溜,連出彩禮都有講究了。下面的順口溜,句句現實!
一動不動
一動就是一輛嶄新的小汽車。不動就是一套房子,房子現在都要城裡的,村裡自家的還不要。
三斤一響
前幾年,「三金一響」是指金耳環,金戒指,金項鍊,再加上小汽車。如今,就變了一個字,卻有天壤之別,「三斤」成了百元人民幣要三斤重,大概要13萬左右,一響當然還是小汽車。
六斤六兩百元大鈔,我的天,要30多萬。聽村裡人說是三斤三兩的升級版,個別地方已經流行了。
萬紫千紅一片綠
「萬紫」,一萬張5元人民幣,5萬。「千紅」,一千張100元,就是10萬。「一片綠」,就是一大片50元,最少要100張。古人感嘆的美景竟然成了現在娶媳婦的「噩夢」啊!
隨著彩禮的一路飆升,成了普通家庭的一負擔,特別是經濟條件相對較差的農村家庭,有幾個家庭能承受得起?(圖片來源:Adobe stock)
隨著彩禮的一路飆升,成了普通家庭的一負擔,特別是經濟條件相對較差的農村家庭,有幾個家庭能承受得起?
2018年農村最流行的順口溜「壓壓驚」
現在農村太瘋狂,結婚要車要樓房。
養女就像建銀行,養兒肯定鬧饑荒!
如今彩禮幾十萬,傾家蕩產還不算。
村裡到處是窮漢,討個老婆難上難!
傾家蕩產全抖完,拉下饑荒誰來還?
父母圍著農田轉,提起兒媳心發顫。
「姑娘,你已經30了,彩禮就別要了吧!」
姑娘,你已經30了,彩禮就別要了吧!(示意圖/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有很多人在結婚的時候都會想,女方到底應不應該找男方要彩禮?如果要,多少合適呢?對於這個問題,結婚的人不同,出生的地方不同,看法也會不相同。
趙靜就是被這個問題困擾的一名女性,她大學畢業後一頭紮進工作裡,不知不覺她已經30歲了,她倒是不以為然,現實中大齡剩女太多了,她覺得找到合適的了再嫁也不遲,只是她的父母特別著急,經常催促著她結婚,還因此給她不間斷的安排相親。
她性格也還比較好,對於父母的這種趕鴨子上架的方式她也不反感,相了幾次親之後,還真就碰到了一個比較合適的,對方比她小一歲,她有點看重男方的年齡,所以她一直猶豫不決,後來糾結著糾結著,她決定試一試。兩人交往之後,相處的還挺融洽,男方那邊覺得自己年齡不小了,提出了結婚,趙靜也覺得時機成熟了,所以兩個人就開始準備商議婚事。
趙靜的父母有些要面子,雖然他們覺得女兒年齡大了,但是彩禮不能不要,還是要讓對方象徵性的給一點,要做得讓鄰里鄉親好看,不能讓別人說閒話,不要讓別人覺得他們家的女兒是倒貼過去的。後來趙靜和父母商量之後,覺得6萬是一個比較合適的數目,六六大順也相當吉利,等到結婚的時候,趙靜的父母再給她準備十幾萬的嫁妝,讓趙靜一起帶回婆家,彩禮也就是個做面子的事,他們一分也不要。
彩禮又稱聘禮,一般指男女結婚時,新郎或其家庭給予新娘父母的一部分金錢或禮物,如為金錢又稱為聘金。(圖片來源:Adobe stock)
趙靜把這個想法很男方說了之後,男方也同意了,覺得這個辦法可行。但有一次趙靜去男方家裡吃飯時,吃飯的時候男方的母親就在飯桌上說:「靜靜,你也30歲了,我兒子也不小了,彩禮就別要了吧。」
趙靜想了想,男方母親話中有話,無非就是覺得:「姑娘,你已經30歲了,已經是大齡剩女了,你還好意思要彩禮?」趙靜也來了脾氣,她直接說:「阿姨,彩禮我不要了,我還有事,我先走了。」說完,就拿著東西走出了門。
後來趙靜的男友追了上來,趙靜也就直接回絕了男方,她說:「我覺得我們倆還是不合適,就不要浪費時間了,我們還是分手吧,我不想讓你難做人。」男友聽完,沉默了一會兒,也沒有強留趙靜。
後來趙靜說,從彩禮這個事情上就可以看出來男方的母親是一個非常強勢的女人,就算是在一起了,趙靜覺得以後的生活也是過不好的,婆媳關係一定會困擾著她,所以她也不想讓自己就這樣嫁了。
點評:
對於彩禮這個問題,有的人認為彩禮是女人在婚姻中的重要保障,從彩禮就可以看出對方的誠意,有的人認為,彩禮只是一個形式,如果是真愛,不會談及彩禮的事情,更不會因為彩禮的多少發生異議。彩禮困擾了很多家庭,「天價彩禮」一詞,成為了主流社會的熱議話題。
其實,感情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如果女方家庭顧忌面子索要彩禮,也不能太過分了,凡事都可以商量,彩禮的標準問題要根據雙方家庭條件來定,提出來都要求雙方都可以達成共識,那就是可行的標準。如果提出的要求是其中一方無法接受的,千萬不要強迫對方了。
看完這個故事,您怎麼看待文中的趙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