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的戰爭,體現著禮義,也表現著貴族的精神。(繪圖:Winnie Wang/看中國)
春秋時期的戰爭,很藝術化。有學者評價,春秋時期打仗,不像打仗,更像是體育競賽。即使打仗,也體現著禮義,表現著貴族的精神。
周朝軍隊禮義
周朝時,將禮分為五類:吉禮、兇禮、軍禮、賓禮、嘉禮。其中的軍禮,就是為戰爭制定的禮義,其中包括雙方征戰時,必須遵守的原則。
即使兩國交戰,也要遵守既定的禮儀。春秋時期,各諸侯國的軍隊,每軍人數不等,有的幾千人,有的上萬人。通常較大的諸侯國,都有六軍,分為左、中、右三軍。
如果不宣而戰,稱為「襲」,被當時的諸侯國引以為恥。因此按照正規的軍禮,必須事先「請戰」,雙方約定好時間,叫做「約日而戰」。
兩國交戰,三軍依次決戰,己方左軍對敵方右軍;己方右軍對敵方左軍,最後中軍對中軍。戰場上鳴鼓時,敵我雙方軍隊開始進擊,前後較量三次,以三局兩勝,分出輸贏即可,所以殺傷力並不大。這種較量模式很像下棋,也像武術競技。每次雙方進擊較量時,其它各軍就在一旁觀看。
動之以仁義 行之以禮讓
當時參戰的都是貴族,最低階層是「士」,是有身份的,普通百姓沒有權利參加戰爭。打仗是一門藝術,有一整套的禮義,只有貴族才能學習。當時打仗,交戰雙方要互相有禮、有節制,不可肆意殺戮。
在戰場上,雙方軍士保持著「動之以仁義,行之以禮讓」的原則。不能使敵軍的士兵兩次受傷,也不能在對方還沒有準備好陣勢時,就出兵攻擊。
在交戰的過程中「致武而不重傷,聲罪而不兼地」,「於干戈之中,寓禮讓之意」。如果俘虜了敵國的諸侯(君主),同樣還要對其行禮,以臣子的禮節,向受俘的諸侯稽首、奉觴和進獻玉璧,以示敬重。
《司馬法‧仁本》說:「古者逐奔不過百步。」古代追擊逃跑的士兵,不超過一百步,是為軍禮。
因為這些軍禮,所以古時的戰場上,發生過不少現代人會覺得很有趣的事情。
楚國追兵協助晉國逃兵逃跑
《左傳‧宣公十二年》記載,春秋時期,晉楚兩國在邲地(今河南鄭州北方)開戰,史稱「邲之戰」,又稱「兩棠之役」。當時晉軍被楚軍打敗,晉軍潰不成軍,匆忙撤退。
在逃跑過程中,一輛晉軍的戰車陷進泥坑裏,馭手打馬,車也不能前進。
在後追擊的楚軍,教晉軍抽出車前的橫木。晉軍照做,但車剛走了幾步,又不動了;楚軍又教他們,要先拔掉大旗,扔掉車轅上的橫木。晉軍照著楚軍說的做,終於逃了出去。
楚軍還照樣在後面追,但是追到差不多一百步,也就停止了;因為超過一百步再繼續追,就屬於「非禮」了。晉軍的士兵在戰車上,還回頭對後面的楚軍調侃道:「我們(晉國)打的敗仗不多,沒有你們大國(楚國)的逃跑經驗多。」
誰能想到,這滑稽風趣的一幕,竟然發生在戰場上,還發生在逃跑者和追擊者之間。以現代人的觀念來看,真的令人難以置信。
以生命遵守禮義
《左傳‧昭公二十一年》記載,華向之亂時,武士華豹與公子城(宋平公之子)在赭丘作戰。華豹和公子城兩車對壘,華豹搶先發箭,一箭射向公子城。不過,飛箭穿過公子成和馭手之間,射飛了,這一箭沒射中。
公子城急忙舉弓搭箭,沒想到華豹動作敏捷,再次對準公子城準備開射。這時,公子城連忙大喊:「該我射箭了,你再多射一箭,豈不是很卑鄙無恥嗎?」
按照當時的規則,雙方對壘,射箭要輪流來射,一人一下,才算公平。華豹守禮,一聽公子城大喊,當即就停下來了。這時,公子城射出一箭,正好射中華豹前胸,當場把其射死了。
現代人會認為華豹真是太傻了。可是當時沒有人嘲笑華豹,也沒有人覺得他的做法太傻。他是貴族,他用生命遵守禮義,守護身為貴族應有的道德風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