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公安局副局長王守成被判22年。(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11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日前河北省市橋東區法院宣判,張家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守成,因受賄、貪污、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被判有期徒刑22年,罰款250萬。王早前與妻子一同受審,陳妻的財產超過1億元,曾為多個惡勢力組織充當「保護傘」。
據陸媒報導,11月27日,河北省市橋東區法院對張家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守成受賄案作上述宣判。
判決稱,2006年至2018年,王守成任宣化縣公安局政委、宣化縣公安局長、宣化區公安分局局長、張家口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59多萬元;非法侵吞公共財物共計335萬元;濫用職權非法設立「小金庫」,數額945.86萬元;並且有5521多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檢方早前的起訴書顯示,王充當史誌剛為首的黑惡勢力「保護傘」。
王守成的妻子張昭9月下旬在張家口市橋東區法院受審,原張家口市警察支隊宣化大隊車管所所長張昭,也涉受賄罪被開庭審理。檢方統計王自參加工作後,其妻子及家庭擁有的財產總額逾1億元,多用作投資信託理財產品、保險、房產和貴價首飾等。
2018年7月27日,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披露了河北省張家口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守成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同時被逮捕調查的還有他的妻子張昭。
據報,王守成所保護的黑惡勢力團夥之一,是以張家口市宣化區巨鑫商務酒店股東郭某某為首的惡勢力團夥,其在宣化開設多家賓館洗浴場所,長期組織賣淫活動,在多處娛樂場所開設賭場,獲取暴利。此前王守成曾在網路上被多人實名舉報,指其包庇罪犯等。
同時,王守成還以其女兒出國留學需要保證金,以及其妻子張昭購買蟲草粉、燕窩等補品及在不同城市買房為由受賄及索賄。
王守成將贓款用於在不同城市購買多套房產,包括位於北京市朝陽區林萃東路1號院某室的房產(北京「鳥巢」附近),位於「鳥巢」附近屬於高檔小區,每套房子的業主報價基本在2000萬元左右。
資料顯示,王守成曾長期在張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任職,曾任宣化分局皇城派出所所長、宣化分局副局長、宣化分局局長等職;2013年4月起任張家口市公安局黨委成員、副局長兼宣化分局局長,2017年底被免去宣化分局局長職務。
王守成是早前落馬的張家口市公安局原局長潘靜蘇的舊部。2009年2月至2011年3月,潘靜蘇任張家口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期間王守成是宣化分局局長,兩人有兩年多的交集。此後,潘靜蘇調任保定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後兼任保定市政府副市長。
2016年4月24日,潘靜蘇落馬。之前的4月16日,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越落馬。潘靜蘇被視為「河北政法王」張越的馬仔。在河北省公安廳任職時,時任裝備財務處處長潘靜蘇是廳長張越的直接部下。
2018年7月12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張越案,張越以受賄1.5788億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