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維權員工卻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12月3日訊】一個員工李某在華為的逆變器部門任職了13年,可謂是資深老員工,在2016年前後因為一些事情看不慣,所以就匿名舉報,向集團投訴部門造假,公司審計組隨即對這個部門展開調查,但結果是,人力資源以他的合同到期為名不再續約。
不干就不干吧,據說,李某當時得到了領導的承諾,同意了2N的補償方案,也就是說13年X2,發給他26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還包括年終獎,李某還留有當時的錄音。然而直到2018年3月,李某一共收到了38萬元的補發工資,年終獎並未收到。這李某肯定不干,就開始起訴華為,要求賠償年終獎,結果影響越來越壞,更沒想到的是,2018年12月,李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事拘留。
華為控告李某於2018年1月31日與部門領導何某洽談離職補償過程中,採用敲詐的方式,迫使何某同意私下給付額外補償金33萬元,以換取他不鬧事,不舉報,順利離職的承諾。何某迫於壓力,不得不同意給他33萬元。但是這個事都是華為的一面之詞,最終因為證據不足作罷,律師在《法律意見書》裡寫道,「《司法鑑定意見書》及錄音資料文字版證明當時的商談是在雙方有說有笑的基礎上進行的,最終經過2小時12分24秒的充分協商,達成了離職補償協議,整個過程並無李某實施威脅或要挾的語言。最後,李某於2019年8月23日被釋放,總共就這麼被無緣無故的羈押了251天。
這個事爆出來後,引發了軒然大波,當一個著名公司,可以藉助影響力,隨意對公權力施加影響,無緣無故羈押公民的時候,這個事就太可怕了。其實大家都在等待華為,給個說法。但沒想到的是,昨天晚上,人家理直氣壯的公開回應,說自己有權利,也有義務,並基於事實對於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舉報。我們尊重司法機關,包括公檢法的決定。如果李某認為他的權益受到了損害,我們支持他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為。這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這意思就是說,我沒錯,我走的是正常程序,你被羈押那麼久,都是公檢法的決定,跟我無關,你應該找他們理論。如果你不服,咱兩可以再比劃比劃。而得到這個回應之後,李某只回了一句話,大家看看先,我聽全國人民的。
華為作為當今中國最大的科技公司,但是在這個事情當中,一系列做法實在是讓人失望。
首先,之前的網易公司只是暴力裁員,企圖把得病的員工擠走,而這次華為,直接把人家送進了監獄,無非全都是離職補償這點事。
其次,民事糾紛,勞動仲裁可以解決的事情,非得動用公檢法,這種秀肌肉的做法,讓輿論感到十分的恐懼。甚至出離憤怒,如果都要這麼幹,以後誰還敢跟企業談利益?
第三,在證據不足,李某被無罪釋放後,很顯然就已經證明是華為的誣告,這種情況下,等來的不是華為的道歉和賠償,而是甩鍋,這就讓大家更加不爽。要知道,這事已經事關公權力的運用,現在已經不光是李某個人的事,大家都會往自己身上聯想,以後我離職的時候,會不會也被人抓起來呢?所以人人自危,必然會匯聚成輿論壓力,跟你死磕到底。討個說法。
第四,公關應對,水平太低,一個最偉大的公司,市值超萬億,和一個普通的小員工較勁,力量完全不對等,只要是爆發衝突,輿論通常都不問對錯,肯定會站在弱者一邊,此時最好的辦法就是道歉,補救。連網易都懂得這個道理,在道歉後,很快就跟離職員工達成和解,所以只要給事件卸力,通常很快就會過去。而華為卻的做法卻剛好相反,公關部的做法屬於是拱火,不但不道歉,還到處刪內容,這就相當於要跟天下人為敵。這就是平常天蓬元帥當慣了,自認為掌管了天河水軍就可以為所欲為。
綜合來看,其實這事就是一個芝麻綠豆大的小事,對於華為來說賠個年終獎根本就不算事,結果非要玩橫的,秀秀肌肉,事情越搞越大,現在已經成了千夫所指,如今拒不道歉,更是成為全民公敵。損失的公司形象和企業價值,幾個億都不止,生生把一起內部民事糾紛,變成了一起輿論焦點,所以處理這件事的公關部門,可以說糊塗透頂,昏招百出,簡直各個該裁。
要知道李某現在已經站在了輿論的風口之上,他背後是上億的老百姓,你剿滅是不可能的,輿論你也得罪不起,唯一的出路就是招安,先把李某從輿論中拆出來再說,所以這個事給出個主意,華為必須軟下來,最好是任老闆出個面,跟李某好好商量,拍個握手照,把人家請回去接著上班。也就很快能風平浪靜了。這是挽回損失最快的方法,也是付出代價最小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