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吏示意圖。(圖片來源:公有領域/維基百科)
俗話說,頭上三尺有神靈。人所做的一切都難逃天眼。因此行惡者必難逃法網。以下清朝的一樁疑案便是佐證。
富豪路遇張妻圖謀不軌
清代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保定清苑縣民女李氏嫁給了西鄉張家莊張氏之子為妻。新婚不久,李氏回娘家探親,住了將近一個多月。而李張二家相距百餘里。
有一天,新郎騎著毛驢前來迎接新娘回家。回來時他讓妻子騎著毛驢,自己則步行於後,兩人高高興興地往回趕。眼看離張家莊只有20里路了,正好他們要經過一個村子。新郎與這村的人都很熟悉,他怕村子裡的人跟他調笑打趣,況且,自家毛驢十分熟悉路徑,所以張某即令妻子先行一步。
李氏騎著毛驢行走了大約六七里路後來到一個三岔路口。往西就是通往張家莊的大路,往東則是任邱縣的縣界。正在這時,有一個年輕人駕著車自西而來,這人是任邱縣富豪劉某。劉某看見李氏頗有姿色,便有意調戲,就趕車直衝毛驢,將李氏逼向任邱道上,於是車和驢緊挨著走了很長一段路。
此時天色已晚,張妻心慌意亂,忙問劉某:「此地離張家莊還有多遠?」劉某笑道:「娘子你錯了,張家莊應當往西走,這是通往任邱縣的大路,此處離張家莊大概有數十里了。現天色已晚,不如讓我替娘子找個地方歇息吧。等天亮了,我再派人送你回家。」
張妻無可奈何,只得勉強依允。兩人同行來到了前莊,找到了劉某的佃戶孔家來借宿。當時正好孔家的女兒新婚回門,孔某對女兒說:「今晚主人要來此借宿,不得違命,你暫且回夫家去吧,等主人離去,我再接你回來。」
翌日屋內驚現二人屍首而成疑案
孔某的女兒依從父命回夫家去了。劉某與張妻共宿於一室,劉某的車伕睡在房外,張妻的驢繫在楷下。第二天中午時分,孔某看到房門還未打開,心中不免有些納悶。他悄悄從窗縫中朝裡一望,不禁大驚失色。只見兩具屍體橫在炕上,頭顱滾落在地,檐下的毛驢也不見了。
佃戶孔某與車伕驚駭萬分,孔某對車伕言道:「我老家在河南,離此地很遠,我們不如帶著他們的衣物跑得遠遠的。如若告到官府,你我性命難保呀!」車伕同意了,於是兩人當夜將劉某、張妻的屍體草草葬於荒野,帶著衣物駕著大車離開了此地。
劉家老母見兒子久出未歸,杳無音信,於是在任邱縣府告了車伕。而張郎趕至家中,卻不見妻子,頓生疑意,以為妻子又回到了娘家,就趕到清苑縣告了岳父母。
縣令追查之下竟發現案中有案
清苑縣令感到此案蹊蹺,恐有冤屈,便下令密訪緝捕凶犯。不久,有一個叫郭三的賭棍牽著一頭毛驢在市上叫賣,那驢的毛色恰與張郎所述相合。官府便將郭三拘捕審訊,方知郭三與佃戶孔某之女有私情。
經審訊後才知道,孔女回娘家來,郭三意欲再續舊情,夜間從後窗潛入。不料發現炕上二人共眠,郭三一時氣憤,將二人殺死,又隨手偷走毛驢。於是官府又追查佃戶孔某,將孔某拘押後押到官府,令其交待屍首下落。孔某無奈,只得說出埋屍地點。
於是縣令命手下掘土三尺,果然現出屍體,但出人意料的是,挖出來的卻是一個禿頭老和尚的屍體。接著在往下深挖,方才挖出劉某、張妻的屍骸。直到此時,事情才真相大白。然而老和尚之屍又帶來疑案一樁。
村民認出老僧屍首 最終一切真相大白
恰在此時,烏雲密佈,大雨澇沱,眾人來到附近古廟中避雨。廟中寂然無人,周圍村民告訴縣令:「此廟原來有師徒二位和尚,後來,老和尚出外雲遊,徒弟也就離開此廟到其他地方去了。」大雨停歇,眾人同附近村民一起再去驗證屍首。村民們一下就認出那死去的老和尚正是廟中雲遊之僧。
於是縣令下令緝捕其徒。衙役一直追緝到河南歸德縣,發現那小和尚已經蓄髮還俗,娶了妻子。小倆口開了一個豆腐店,過上了安逸的生活。經過審訊,才得知那小和尚的妻子先前與老和尚有姦情。後徒弟漸漸長大,又與此婦人私通。這女子不甘侍奉二人,便與小和尚商量謀殺了老和尚。然後離開廟宇,遠走他鄉,過起了長遠的夫妻生活。
至此所有事情才真相大白。正如俗話所說,冤有頭,債有主。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最後這對男女最終亦逃不出法網恢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