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取得港警內部文件,揭示港警反恐部署,包括成立由多達15個單位組成的「反恐情報組」。圖為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資料照。(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0年5月23日訊】香港政府近日多次放風,宣稱可能引用《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來起訴反送中示威者和沒收市民財產。港媒取得港警內部文件,揭示港警反恐部署,包括成立由多達15個單位組成的「反恐情報組」,加強情報交換和收集,各單位均有明確的分工。其中保安部負責策略跟海外反恐情報,商業罪案調查科則是從網上調查恐怖活動。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警隊今年更新內部「秘笈」中有關反恐工作的內容,配合警方至政府近月聲言要打擊「本土恐怖主義」的號召。文件提到,警方自去年6月破獲了逾10宗涉及爆炸品或槍械的案件,有「本土極端分子」罔顧市民大眾安全,在公眾地方放置炸彈欲要脅政府答應要求,當局不會忽視任何形式的恐怖活動的潛在威脅。
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網上恐怖活動
文件披露,警方安排了15個內部單位組成「反恐情報組」,其中保安部負責策略和海外反恐情報,而特警隊則負責武裝應變和干預能力,至於反恐特勤隊則為第二梯隊去支援反恐專家。
商業罪案調查科則從網上調查恐怖活動;而毒品調查科則負責財務調查;爆炸品處理課則負責處理相關炸彈、施行高危反恐搜索和就化生輻核事件提供意見;刑事情報科協助收集和交換反恐情報,並且提供戰略性情報;有組織罪案與三合會調查科負責調查反恐案件。
文件列出港府以至警隊近來多次提及之《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當中,各條文的標題。按照警隊的「反恐戒備系統」,現時威脅程度為「Moderate(中等)」,戒備等級為第3級「中」(6為最高級)。
已違反國際社會共識:示威遊行涉少許暴力 不屬於恐襲標準
據了解,警隊「秘笈」是按現行《警察通例》、《警務手冊》、《警察程序手冊》和香港法例等編製,內容包括警隊政策方向、行為紀律,以至執法程序等,並且會因應相關條文修訂而更新,當中包括之前傳媒廣泛報導的武力使用指引。
文件表示,使用手銬屬武力,一般只用於被捕人士,且要在有合理需要的情況下,或者對懷疑精神紊亂的人使用,內容明顯和早前《壹週刊》兩位記者採訪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住牌照屋,遭到港警以遊蕩罪名押返警署,一人被鎖手銬之做法不符。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對於警隊成立「反恐情報組」不感意外,估計是要連結原來訊息不互通的單位,同時預計未來會在大量「反恐」工作,讓各個單位參與和分工。
涂謹申批評當局多次提及所謂「本土恐怖主義」,意圖在國際社會上將香港示威者抹黑成恐怖分子,「但最重要係,香港而家係咪到咗依個程度先?」他指,國際社會對恐怖組織、活動早有定義和經驗,強調即使在示威跟遊行活動中涉及少許暴力元素,也未必能達到國際的恐怖活動或恐襲的標準,直言當局抹黑只會是徒然。
港警最新統合的15個單位,工作包含搜集政治社會活動情報,與港英年代的「政治部」職能很類似。依據資料,當年政治部架構上隸屬於警務處刑事部,實際上直接是由英國軍情五處(MI5)第二處指揮,主要責任是反間諜及收集情報等多類特殊任務。而隨着香港主權移交,政治部於1995年解散了,相關人員簽署終生保密協議之後,保安部的管理權則於當年7月1日起轉交刑事及保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