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在傳統文化有著重要的地位,有「夫孝,德之本也」之說。(圖片來源:Adobestock)
「孝」在傳統文化有著重要的地位,有「夫孝,德之本也」之說。一個人真心行孝,能得到神佛的護佑,會有神跡顯現。
一、朱泰孝母 虎不敢餐
宋朝時,湖州武康人朱泰,服侍母親非常孝順。他家很窮,他就日日砍柴賣錢,來供養母親,而且經常要走幾十裡路遠的地方去賣柴,再買回食物來養母。朱泰自己布衣粗食,告誡妻子兒女要時刻觀察母親的情緒。
有一天,朱泰雞叫第一遍的時候,就上山打柴了,天稍亮,他停下來休息。正在這時.忽然來了一隻老虎,一下子擒住了朱泰的前腿,拖著就走。朱泰嚇得神志模糊了,任老虎銜著走了一百多步路,才甦醒過來。一醒過來.他就盡了最大力氣,大聲地對老虎說:「老虎!你作惡竟要吃我!我並不怕你吃我,可憾的是:我母親今後沒人可以依靠了!」說也奇怪,朱泰講完這句話,那老虎竟丟下朱泰,頭也不回地走了,就像有人驅趕它一樣。
朱泰忍著巨大的疼痛,爬著回到家,鄉鄰都非常驚異,並稱讚他說:「朱泰孝母,虎不敢餐!」
二、孝子守墓 冬樹長葉
宋朝時代,有個人名叫徐積,三歲時就死了父親。母親教他讀《孝經》,才幾歲的徐積,一面讀著書,一面想起了父親,竟淚流滿面。徐積服侍母親是非常孝順的,凡事皆親力親為,從不要別人代替,就是到京城去趕考,他也要把母親載了同去,並每天照常早晚請安,噓寒問暖。等到徐積二十多歲時,他中了進士,也還沒娶親。別人都要替他著急了,他卻說:「要是娶回個妻子不賢孝,反而會讓老母親生氣的,把母親氣病了,可怎麼辦呢?」
他因為父親名字裡有個「石」字,徐積便從來不使用石頭做的器具。在路上走,遇到石子鋪的路,他也避開了不踏。有人對他說:「你大可不必如此避諱的,連走路都避諱,是很難做到的呀!」
徐積卻回答說:「我並非有意避諱,只是我一遇著石子路,就會悽然地想起自己的父親來,所以哪裡還忍心在上面踩踏?」
他的孝道,因此一傳十,十傳百,到了元豐年間,傳到了皇帝那裡,皇帝特別賜了他絹料和米糧,來表彰他的孝行。
聽說,徐積母親死後,他竟在母親墓前守孝三年。有一天,在寒冬雪夜,天空中忽然降下了甘露,墓旁邊的樹木,當即發芽長葉,並迅速變得鬱鬱蔥蔥。十分奇特!
三、孝子尋母 草人引路
元朝時代,有個叫史彥斌的人,很有孝行。一年,黃河河水泛濫,殃及大片田地,史彥斌家也被淹了,史彥斌母親的墓地,竟都被水沖了,靈柩也隨水漂浮,不知漂到了哪裡。
史彥斌痛感母親死後「居無定所」,決心要把靈柩找回。於是他扎了個草人,放到水裡,仰天禱告說:「母親的棺木被水漂走,不知漂到何處,願老天爺,可憐我人子之心,借這個草人,揭示我母親靈柩所在之地。」
禱告說完,彥斌淚流滿面。然後,他便駕著小船,跟隨著草人漂蕩,這樣漂流了十多天,漂蕩了三百多裡路程,那個草人,終於在一片有桑林的河邊,停住了。史彥斌就走進這片桑林裡去找尋,果然便看到了母親的靈柩。他用船把母親的靈柩載回來,重新好好安葬之後,他的心才安妥。
有人講:「萬物有靈,草人帶引孝子路。」有人卻說:「草人有甚麼靈?是神叫草人引的路!」雙方的意見不能統一,但都承認有神靈。(事據清代蔡振紳《八德須知》)
四、孝婦冤死 郡旱三年
前漢時,於公為縣的獄吏、郡的決曹(官職名),處理獄事,十分公平。
東海有一孝婦,年輕守寡,沒有兒子,奉養婆婆,非常恭謹。婆婆想要她改嫁,她始終不同意。婆婆想不使她受累,就自己上吊而死。
婆婆的女兒,向官府告狀,說是媳婦殺死了婆婆。獄吏逮捕孝婦,孝婦口供:沒有殺死婆婆。獄吏審問時,動用了大刑,孝婦屈打成招。獄案已成,上報於郡的曹府。
於公認為:這媳婦,奉養婆婆十餘年,因為孝順而聞名,一定不會殺死婆婆。但是,那個太守不聽於公之言,於公同他爭論,但是不得太守認同,就抱著獄案,在府裡痛哭。實在沒有辦法,只好託病辭去。
太守最終殺了孝婦。郡中乾旱三年。
後任太守到來,卜筮占卦,求問原因。於公說:「孝婦不應當處死,前任太守蠻橫斷案,罪過或者就在於此吧!」
於是新太守殺牛,親自到孝婦墳墓祭祀,並題墓誌表彰。天上即時下了大雨,年成豐收。
郡中之人,因此對於公,非常敬重。(事據《折獄龜鑑》)
五、寡婦冤死 插花成樹
宋代紹興初年,漢陽軍隊裡,有一位寡婦,奉養婆婆,非常勤謹。婆婆無病而亡,鄰舍誣陷是寡婦投毒,向官府告狀。寡婦經受不了拷打,承認了罪名。臨到上刑場時,獄卒用一石榴花,插在她的髮髻上。
到了街上,寡婦回頭對劊子手說:「替我取石榴花,插在坡上的石縫中。」
插好後,她就禱告說:「我確實沒有殺死婆婆,上天如果監察冤獄,希望使此花長成樹。我如果有罪,那麼石榴花,就當日枯死。」
聽到的人,都可憐她。她被處死後。第二天,石榴花已生出了新葉,很快就長成了樹,高三尺左右。至今每年結出果實。(事據宋代《夷堅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