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兵臨城下,香港資深大律師、前立法會議員梁家傑為大家解讀,新的法律草案下香港未來的法律制度。(圖片來源 : 李明/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6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晴報道)港版國安法兵臨城下,截至記者成文,都是只聞樓梯聲,不見「令」下來。雖然實質的明文條款大眾仍未得見,但從多方報道和新華社發出的法律草案看,已經令香港「一國兩制」的最後一道防線徹底擊碎。《看中國》記者專訪了香港資深大律師、前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請他為我們解讀,新的法律草案下香港未來的法律制度。
梁家傑表示,從新華社發出的法律草案看,開頭第一段已經說明精髓。據悉有66條,但到目前為止1條都不給看,因避免反對聲音太過強烈。
他引述新華社消息指,這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內容」的綜合草案,主要包括有6個部分。
梁家傑解釋稱,「這是集實體法程序法及組織法於一身的,即是一個不假外求的一套自成一格、自成一體的『國家安全』機制。這個機制跟香港的一制其實是平行時空存在的,它是不受制於香港一制的,包括兩條國際人權公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受香港刑事法庭制約。」
他說,在此一制下,審訊程序及給一些嫌疑人的保障,如陪審員制度,包括在庭審階段,控方有什麼基準要服膺於人權公約以保護一些刑事嫌疑人在受審時的人權和自由等。
他總結稱,「特區政府是一個出賣香港的偽政府,幫中共大力推行這套平行時空、將香港法制破壞得體無完膚的港版國安法。」
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 人大具解釋權
梁家傑說,前線執法警察有一個特別部門,即警察裏面的國安部門,由其決定在哪個法庭起訴,用什麼刑罰起訴,用哪一級法庭,有沒有陪審員等等,會在律政司裏面設立一個國家安全部門。
「來到法官層面,就更精彩了。原來是由特首去指定某一些法官,才可以去審國家安全條例這些罪行,即由執法、決定怎樣起訴、指定哪一個法庭,有沒有陪審員,律政司去到審訊法官,整個一條龍服務都是服膺於國家安全這樣的一個標籤的。」
新華社發稿講明,中央可以在香港設立一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此公署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建立一個協調機制,監督及指導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此安全公署的工作部門與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司法機關建立協作的機制,以加强信息共享及行動配合。
梁家傑質疑:此駐港國家安全公署透過跟行政司法部門進行建立協調機制而「左右大局」呢?
他認為,一旦納入國家安全範疇,此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會透過跟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司法機關協作,就可以完全一手抓整個機制。然後,他害怕香港的法官仍享有酌情權,所以特別明確規定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在草案的附則之中規定,特區本地的法律與本法不一致時,適用本法規定,而且本法的解釋權是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梁家傑舉例:如果有一個被告根據港版國安法被帶上法庭,他不可以說「法官,這個叫做顛覆國家政權罪裡面某一個部分,是違反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或者說是違法香港國際人權條例的」
他續指,2014年佔領運動,或者2019、2020的自由運動被拘捕的很多人,有部分是受到公安條例起訴的,如「暴動罪」,而他們是可以在法庭庭審階段提出條文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因為在殖民地立公安條例的時候是沒有這個人權公約,是沒有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那麼現在有,我就用這作答辨抗辨的理由。
他說,之前屢見不爽,但擔心將來會行不通,因為港版國安法具凌駕性。最後到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他說,雖然香港97後,經過五次釋法,但都依循《基本法》,現在,港版國安法則表明凌駕於《基本法》。
他轉述港版國安法發言人陳述:港版國安法具絕對的凌駕性,就算基本法它都可以凌駕,而特別行政區的本地法律(指《基本法》)與本法不一致時,適用港版國安法。
梁家傑表示,港版國安法的條文出乎意料之外,之高之惡之大之強,凌駕一切香港現行法律,並有人大常委釋法權作後盾,可以說,香港法律被其玩盡。因為香港主權移交23年以來,無論做任何改變,亦都為自己違反《基本法》找遮丑布,或自圓其說,或掩耳盜鈴,今次則公然赤裸地凌駕《基本法》。
特首委任法官審國安法案 效忠中共成首選?
他說難以想像要受《普通法》訓練和以《普通法》審案的法官如何執行中共大陸法制。而習近平已經講明,沒有司法獨立和司法自主,此法律是用來鞏固共產黨政權的。
就剛剛通過的《國歌法》亦在《基本法》附表三裡面,他表示,其過程是走通過本地立法程序,用《普通法》語言及行文遣字立法,以便將來真的要根據《國歌法》起訴時,受《普通法》訓練的法官知其所指含義。
他重申,《普通法》的寫法在普通法原則下有其含義,若選擇另一個寫法(大陸內地語言),其含義則是另一件事。他指,國安法的整個立法過程在北京人大常委會的閉門會議裡進行,香港無人看過,亦無人理解日後如何執行。
就特首委任法官一條,他指,這一條不是指「港版國安法」裡面所說的罪行。如一般的刑事,姦淫擄掠、殺人放火、打家劫舍的審案法官。那些是指要特首特別指定委任的首席法官要在她面前宣誓,行禮如儀宣誓之後,他有獨立自主的權利去委派其他法官審案。他不會就某一宗案件特別請示特首。
國安法下,特首要將一個行禮如儀的委任程序變成一個實質地去委派法官,指定某法官才可以審某一宗案。比如明明有40個刑事案法官是懂得審刑事案,特首卻特別指定4位,去審國家安全法條例裡面的法律條文產生的刑事犯,那這4個有什麼特別之處呢?
他推斷,我們會懷疑他是特別愛國?他是特別對示威者苛刻?好像郭法官那樣,就說行兇的藍絲兇徒高尚情操之類呢?為此,梁家傑特別提請《看中國》的觀眾:
「可以特別記住這一個角度,這是一套自成一格,自成一體,不假外求,由前線執法,到律政司把關,到法庭審訊,一條龍在這個機制裡面,可能要跟這個國家安全公署,恆常溝通的機制來去處理。這是將香港『一國兩制』破壞的體無完膚的一制,且制中有制,這一制是冠以國家安全之名,將原來那些制度裡面的人權公約、三權分立、司法獨立自主,由首席法官去委任法官去審案變成特首去委派,這些事反而是值得大家要去留意的地方。」
既然被時代選中 香港人唯有活在真相當中
梁家傑總結,這是「大石砸死蟹」的作法,無論如何,擺在香港人面前的將是一段艱難的時期。「既然時代選中了香港,在這樣的自由世界的價值意識型態,以及中共的模式意識形態的一個前線的戰場,我們都將無法逃避。」
他說,內地的14億同胞過去70年在中共管制的那種霸權淫威底下都飽受了很多痛苦:無數次的大型群眾運動、三反五反、打著紅旗反紅旗、大躍進、文化大革命……
香港人是幸運的,從49年到現在,香港人可以獨處於中共霸權之外,偏安於香港,「如果這是中國人的命運,我們都要接受,但都不需要太沮喪。」他列舉蘇聯解體前,前蘇聯加盟國東歐陣營中,那些活在共產黨淫威暴政底下的人民,經過了幾十年痛苦歲月的狀況。
以史為鏡,他建議大家,「面對一個極權暴政,要捱過這段黑暗的日子,最重要是講真話,活在真相當中。我們各各都要勇於做《皇帝的新衣》故事裡面那個孩子,敢於向皇帝指出他是赤身露體的。當好多人都這樣做的時候,其實要怕的是那個皇帝,而不是指出那個皇帝正在赤身露體的人民。」
他勉勵香港人,在未來的日子,大家互相守望扶持,真理必勝。謊言不可以永遠騙到所有的人。他並感慨表示,「香港年輕人的創意,他們那種對香港的承擔,是令人鼓舞和感動的。大家要撐住!要多點機會我們在黃色經濟圈裡面見下面,大家能互相扶持的時候,艱難的日子會比較容易渡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