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布「數據安全法」草案全文公布,引發外界關注。(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看中國2020年7月9日訊】近日中國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除了通過「香港版國安法」,也通過「中國數據安全法」草案,該法或要求在中國營運的外企,交出在中國境外的營運數據,若不配合將罰錢或關閉公司。
財經網報導,中國人大網近日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草案)》全部條文,其中,草案第四十二條規定:「開展數據活動的組織、個人不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或者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大量數據洩漏等嚴重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第四十三條規定,數據交易中介機構未履行本法第三十條規定的義務,導致非法來源數據交易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據官方公告顯示,中國公眾可以直接登錄網站並提出意見,也可以將意見寄送到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意見徵求止日期為8月16日。
對此,英國《電腦週刊》(Computer Weekly)指出,中共官方以保護「重要數據」之名設立該法,未來可能會要求在中國營運的外國公司,向中共政府提供有關「網路安全」的詳細資訊。這是中國首次對「管轄範圍以外」的公司,進行法律約束,而法案預計在 2021 正式上路。
北京律師事務「國際顧問」羅妍(音譯,Yan Luo)表示,「中國(中共)當局正在考慮利用該法發揮『域外效力』,這是前所未見的,目的是要抵銷美國的法律制裁。」該法案賦予中共中央和地方政府能夠針對不同地區與行業,來定義什麼是「重要數據」。
若這些外國公司不配合,中共公安不僅可處以 15 萬美元的罰款,甚至還可以要求該公司關閉。
根據法案規定,即便是在中國境外從事可能危害中共國安或公共利益活動的組織或個人,也可能受該法約束。羅妍認為,「數據安全法」草案在經過審查後,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或將成為完全不同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