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在北京的一個講座上。(圖片來源:石兆/維基百科)
【看中國2020年7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2020年7月18日,北京維權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許志永的女友李翹楚,因為透過推特(Twitter)發聲,導致2020年7月16日遭到警方約談。
維權網18日報導,許志永的女友李翹楚在推特發文後,警方16日找她約談。
對此,李翹楚表示,星期四下午,兩位警官來找她談話,並聲稱關心她的健康狀況,也提醒她不要在Twitter上發表許志永案的資訊,至於她所要求要公開的資訊,都屬於國家秘密,即便化名關押也是正常的。警方還反復強調,說要引導李翹楚回歸正常的生活。取保候審監管約談強調「不要被別人利用了」。
中國公民運動網6月20日報導,北京維權人士許志永已經遭到官方批准而被逮捕了,他的親屬6月20日接獲山東警方通知,據悉,許志永被捕的原因可能與去年12月初在福建廈門參加的一次聚會有關,當時「聚會者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分享推動公民社會建設的經驗」。但在2019年12月26日這天,聚會的多名參與者突然遭到山東警方跨省抓捕,其後全國各地針對律師、公民展開了大規模的拘留與傳喚,導致多名公民、律師因此而展開逃亡,包括新公民運動的發起人許志永。此次拘捕行動被稱為「1226公民案」。
許志永在2020年年初在流亡過程中,曾經公開發表「勸退書」,除了批評習近平處理武漢肺炎疫情與香港反送中運動不當之外,也直言「習近平先生,您讓位吧」,但他隨後於2月15號在廣州被捕,而他的女友李翹楚隨後也遭到帶走。
許志永被抓捕之後,警察曾經口頭告知許志永的家屬,聲稱許志永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到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在許志永被捕後,多名參與聚會的人也前後被控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而遭到拘留、監視居住與取保候審。
圖為2014年1月27日,香港數個人權團體赴中聯辦,要求立即釋放1月26日被判刑4年的許志永、被抓走的人權活動人士胡佳,以及被拘押的維權人士。(圖片來源:美國之音)
許志永檔案
1973年3月2日出生的許志永,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人,前北京市海澱區法院陪審員、前北京郵電學院的專業講師、「公盟」的重要創始人、青年法學家、憲政學者與公民維權代理人、新公民運動宣導者,他是就全國人大針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提議者,他目前也是中國在押政治犯。
2003年12月12日,許志永當選為北京市海澱區第13屆的人大代表,同年10月,曾與滕彪、俞江及張星水共創民間公益組織「陽光憲道社會科學研究中心(陽光憲政)」;2004年,許志永曾與范亞峰、滕彪、秋風及王怡等法律學者共同起草《完善我國憲法人權保護條款的建議》。
2005年,曾經因為「陽光憲政」而無法繼續在北京民政局註冊而決定更名為「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公盟)」。
2008年6月,許志永曾積極參加推動北京律協的民主選舉,同年8月,又與其它人共同草擬、發佈《順應歷史潮流,實現律協直選——致全體北京律師、市司法局、市律協的呼籲》與《北京律師協會選舉程式(草案)》,引發各界廣泛的關注,同時也引發中共當局強烈不滿與恐慌。
2009年7月,「公盟」遭到當局取締,同年8月13日,許志永被北京警方以「偷稅罪」逮捕,隨後又被取保候審。
2010年3月,「公盟」再一次更名為「公民」,並繼續從事公益維權活動,也開始以「自由∙公義∙愛」為主旨,推動著新公民運動。
2012年11月24日,許志永再次被北京警方傳喚;2012年12月25日,他的海澱區法院陪審員職務遭到北京市海澱區第15屆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免除。
2013年7月16日,許志永遭到北京市警方以涉嫌「聚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並關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內;同年8月22日,他被正式逮捕;2014年1月26日,他被北京市的第一中級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但許志永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隨後被送往北京柳林監獄(又稱天津市漢沽區柳林監獄)內服刑。
2017年7月15日,許志永刑滿獲釋。
2020年2月15日,許志永遭到廣州市警方從番禺海鷗島楊斌律師處給帶走、刑拘;據悉,許志永此次被抓,是跟他在2019年12月參加「廈門聚會案」而遭到通緝有關,其親友均遭受多次騷擾跟蹤,他的女友李翹楚隨後也被強迫失蹤,隨後獲釋。
維權網表示,針對許志永的境況,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