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左)私人檢控開槍打傷少年的交通部警長獲批,惟律政司介入要求法庭撤控。資料圖片。(圖片來源:宇星/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8月19日訊】去年反送中運動期間,一名港警警長在西灣河開真槍射傷少年,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出私人檢控,獲法庭受理並發出檢控傳票,警長本月31日要出庭應訊。惟港府律政司18日去信法庭宣告接管案件並要求撤控,並豁免警長出庭。許智峯怒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包庇警暴,「以人治取代法治」,考慮在短期內提出司法覆核。
被告交通警長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開槍射傷一名22歲少年,子彈打進少年接近脊椎位置,導致他一度生命垂危,要切除右腎及部份肝臟。警長被控三張傳票,分別為罔顧他人安全而射擊、處理槍械方式相當可能危害他人,以及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
律政司趕開庭前撤控 豁免警長上庭
案件原定於8月31日審理,被告須出庭應訊。惟律政司18日去信法院,宣告在《裁判官條例》第14(3)條授權下介入並接手案件。為趕在答辯日前撤銷有關傳票,律政司更要求法庭將案提早至本月20日至28日期間聆訊,並豁免被告出席。
提出私人檢控的許智峯對此表示極之憤怒,直斥律政司沒提供任何理由和法理依據,也未經調查就決定撤控,做法黑箱作業,是官官相衛,為保護警隊不問是非黑白。他強調不少市民對本案抱很大期望,「起碼堂堂正正審一次才死心」,如今律政司已徹底實行「人治」,不再以法治做掩飾,也不再理會國際社會的看法。
許智峯:為保警隊形象徹底行「人治」
被告警長上星期也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裁判官林子勤受理本案決定,又要求法庭裁定私人檢控違憲。許智峯指,律政司起碼也應等候覆核結果才決定下一步行動,如今卻撤控兼豁免被告出庭,相信是為避免令警隊尷尬。他認為本案影響警隊形象,質疑港府為樹立全面管治、嚴厲操控,出手打擊任何觸及其管治權威的事務。
除了對西灣河開槍警長的私人檢控外,目前仍有其他私人檢控正在進行,包括同由許智峯提出的深水埗士司機撞人案,以及工聯會郭偉强在立法會內襲擊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案。這兩宗案件不涉港警,也暫時未見律政司介入。
人權組織「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批評當局阻礙市民尋求公義。他強調法庭已經有把關角色,如果案件沒有足夠基礎或證據有缺失,法庭便不會批出傳票。律政司今次介入,猶如將本身制度中設立的尋求公義終極機制(last resort)的大門關上。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則表示,正常的律政司長自知身處狀況,必定明白如此決定勢令外界憂慮律政司包庇和縱容警暴。他期望律政司代表稍後將在庭上詳細交代介入案件及要求撤控的理據。
反送中期間另一位警暴受害者、6月12日遭射爆右眼接近失明的教師楊子俊,正嘗試從民事程序向警方索償。他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說,當初也曾跟律師商討是否進行私人檢控,最終考慮到難度太高而放棄。他形容律政司今次橫加干預,已經很明顯想包庇警察,令大眾感覺執法部門與律政司串通,涉及影響警察權力就不得挑戰。他也透露自己的案件在申請法律援助時也被拒絕,此前法援署也拒絕向另一宗警察在荃灣開真槍案批出法援,還指開槍是合適武力,「已經反映整個制度一直在偏幫警察」。
林卓廷:堅持私人檢控梁振英
律政司過去也曾經就涉及警察的案件主動要求法庭撤銷控罪。今年5月,報稱居於警務人員已婚宿舍的女子高可晴,被控危險藥物販運罪,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堅持撤控,令她當庭獲釋。審理案件的裁判官表明被告「好大機會被定罪」,不同意律政司的決定,但最終仍批准撤控,引起爭議。
另外,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也正在發起「天下為公」眾籌、擬就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 5,000萬元提私人檢控。對於律政司介入許智峯的私人檢控,林卓廷對《蘋果日報》指,預計鄭若驊也可能會介入「包庇」梁振英,但他仍會堅持提出相關私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