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公開過去一年的受到的經磨:包括曾拿中共國旗「笑著拍照」和「國安叫我去完旅行寫返篇文章」等。她哭訴,在內地受到的精神虐待讓她近乎崩潰。(圖片來源:看中國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0年10月18日訊】去年8月返回大陸深圳寓所時遭當局拘留及禁止回港的王婆婆,昨日公開過去一年的受到的經磨:包括曾「被拍片」聲明無被虐待和承諾以後不會再去示威、簽「悔過書」、要拿中共國旗「笑著拍照」和「國安叫我去完旅行寫返篇文章」等。她哭訴,在內地受到的精神虐待讓她近乎崩潰,「12位而家喺深圳嘅年青人肯定更慘」。當局一度指她「危害國家安全」和「尋釁滋事」,但所收到的文件卻從沒有提及任何罪名。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在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和現任議員張超雄陪同之下,現年64歲的王婆婆(王鳳瑤)高舉「Save 12 HK youths」標語,首度召開記者會,有逾50位記者到場採訪。
記者會甫開首,王婆婆率先表示,「我而家更愛香港」,並向朱、張二人道謝,「第一次開記者招待會,好緊張,乜都唔識,好彩有Eddie(朱凱迪)同Fernando(張超雄)撐住我。如果唔係兩位撐住我,我今日可能已死咗喺大陸,因為我捱唔住,捱唔住啲精神折磨」。
王婆婆表示自己雖有資產在內地,但是短期內不會再踏足深圳,因為害怕下次被拘留更久,直指「我無勇氣再踏足大陸,我唔知下次有無命返返嚟?」她表示不會放棄抗爭,亦不害怕以後在香港因抗爭入獄,「因為我想死喺香港」。
王婆婆續指,「諗起12位而家喺深圳嘅年青人,佢哋肯定更慘。肉體虐待係無嘅,但個精神虐待差啲令我精神崩潰,不過我有睇到香港新聞,知道好多年輕人堅持住,喺我失蹤之後。所以感覺啲國安唔敢對我有大膽嘅行為,係因為外面嘅香港市民好堅持信念,繼續抗爭,我哋喺入面嘅先安全。我希望自己仍然能夠為12個年輕人做啲嘢」。
約10公安到其住所搜查 取走和示威無關物品
王婆婆憶述她被內地人員拘留的經過,於8月13日到機場示威至晚上,隔日凌晨1點她回到深圳皇崗,當過關口時,有幾個關員將她帶到玻璃房,並搜查其隨身物品,接近兩小時後,有派出所人員將其送到福保派出所,事隔數小時後有人員入房審問,歷時約2小時,其間要求她打指模、簽名、拍照。
審問過程完畢之後,約10名公安將王婆婆押回住所並搜查,期間取走她的私人物品,她指有些物品跟示威無關,「我屋企先300呎,10幾個人去搜」。至15日凌晨,當局突然要求其簽署放棄15天行政拘留上訴的文件,「覺得唔合理,都無講過要行政拘留」。
王婆婆拒絕簽署後,當局才補上將行政拘留其文件,「嗰陣簽咗,以為15日好少」。期後人員將她送到福田拘留所接受「行政拘留」,在派出所須驗身及抽血,她直指為其驗身的人員不像醫療人員,形容他們抽血「好快手」。
16女囚友同睡一張床 沖涼房竟設監視鏡頭
王婆婆憶述,在進入監倉之後,囚友大多是內地的基層市民,15日後,她身邊的囚友相繼離開,本以為自己亦可離開,惟等到黃昏,才有國安將她帶至第三看守所,她形容該處守衞更森嚴,她被再次拘留在內30日,「裏面恐怖過派出所好多,一個倉唔夠200呎」。
16名女囚友共用一個洗手間,並且睡在同一張大床上,每日早餐只提供一個饅頭以及一碗白粥,每日要做原地踏步的軍操,在監倉內甚至沖涼房内均佈滿鏡頭,房間全日亮燈,半夜又會被拍醒指姿態錯誤,毫無私隱可言。
王婆婆指,沖涼期間上頭曾有男管教經過沖涼房,更有男管教在她們沖涼時開門,「真係好驚!我哋沖涼都俾人影晒,我唔信無人睇」。
王婆婆又指,原以為自己會在裏面死去,「我失蹤我以為我實死,我成日諗外面人知唔知我喺入面呢度呢?知唔知我咁慘呢?」而整個「管教」過程都不希望她有「生命危險」,但精神就備受虐待,血壓長期處在危險水平。
王婆婆表示在拘留日子中,從來沒人向她解釋被拘留的原因,而她也曾向派出所人員要求取回口供紙副本,而且對方僅責駡她無權要求,「從來無人同我講我有咩罪?」她指自己沒有在內地示威或加入示威組織,最後在被無原因扣留1個半月後,她才知道觸犯尋釁滋事罪。
審訊人員曾指王婆婆危害國安 威嚇判處終身監禁
王婆婆指被拘留期間共接觸4組盤問人員,被審問期間整整兩晚沒有睡覺,她表示當中一組人員或與檢察院有關,內容主要圍繞著香港示威及政治人物,又問她與哪些人共同示威,向她展示照片問哪個是她,當中有審問人員曾問她「是否認識朱凱迪?」又問她為何會知道該處有示威進行。曾有人員指控她危害國家安全,更威嚇要判她終身監禁。
王婆婆也提到,在福田看守所接受審問期間,曾聽見隔壁審訊房有其他曾在港示威過的人士被審問著,而審問人員則曾問及「你有小朋友,為何出來示威?有沒有看到示威者打破玻璃?」王婆婆指雖然沒有親眼看到被審訊人士的樣貌,但從審訊內容中,相信曾在港示威過。
公安逼拎國旗笑住影相 須寫悔過書答應往後不拿英國旗
王婆婆透露,在離開看守所之前,被要求她拍短片及寫悔過書,因當時以為可獲釋,亦無條件多加考慮,「係我一生人最錯嘅決定」,形容是出賣靈魂,「內容大概話我揸英國旗係好錯嘅,以後都唔揸,我緊係掩住良心講,因為想快啲返香港」。公安又要求她在短片中指自己在內地無被虐待、表示愛國、答應往後不出來示威及與記者聯絡,更曾被要求面對國旗「罰企」數小時。
至離開看守所後,王婆婆被3位人員帶往陝西省進行5天「愛國之旅」,到訪地點是她昔日去做扶貧的商洛市。期間被要求手持國旗拍照,「揸五星旗唔笑都要我笑」,又要唱國歌、看國歌表演和愛國電影,「想話我知國家發展得幾快,國安叫我去完旅行寫返篇文章,我話寫衰嘅嘢得唔得,佢就唔出聲」。
至去年10月初從陝西回到深圳,被送至布吉派出所,當局回頭表示她因「尋釁滋事」要「取保候審」,但當局事後派發的「被取保候審人義務通知書」,卻沒有填上姓名和罪名。「取保候審」期間,王可返回深圳寓所,但被禁止回港,且國安亦要求她隨傳隨到,「每次電話響,我都好驚」。
王婆婆在深圳被軟禁1年後獲准離開之前,須取得公安的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但是公安人員卻遲遲未肯給予她確實的答覆,更不時約了她卻又失約不出現,最終延遲了取保候審通知書的派發,使她離開深圳的日期再度延遲。直到今年9月底,國安終給予她「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雙方再拉鋸和推撞一輪,10月2日成功回港。
「我會堅持落去!」
王婆婆續指,非常擔心12位在深圳被拘留的年輕人,深信社會持續關注可以幫助到12港人,批評北京只會迴避問題,「而家咪變咗14億人服侍一個皇帝」。她說,即使有機會被香港國安算賬,仍然會繼續發聲,「相信劉曉波先生死在獄中,係因為佢好強硬唔肯向威權低頭,而我呢個婆婆無法同佢相比。但我會堅持落去,唔會放棄抗爭,因為要有人犧牲,一路逃避問題係無用。」
朱凱廸說,自去年9月報警尋找王婆婆之後,深圳國安就不停要求她聯絡家人,而香港保安局則以朱非家屬為由,聲稱已向王的家人告知相關消息。因此他認為外界的施壓似乎讓內地當局有所戒備,呼籲公眾繼續關注這12位港人。
張超雄指,港人在香港合法示威,被內地無故拘留與禁止返回香港,事件非常嚴重,並強調王在香港的示威與她在內地的生活完全無關,而整個過程毫不透明,使王經歷艱苦的拘留,是絕對不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