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5000家P2P網貸機構已經完全歸零。(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0年11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文龍綜合報導)中國銀保監會官員表示,原來5000家P2P網貸機構已經完全歸零。此前北京當局呼籲發展網際網路金融,可隨後P2P網貸機構不斷爆發風險,由此產生了上百萬因投資P2P網貸血本無歸的金融難民。
11月28日,據官媒《中國經濟網》報導,中國銀保監會首席律師劉福壽在「《財經》年會2021:預測與戰略」上表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資產已經達到了315.2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0.5%。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取得實質性進展,金融資產盲目擴張得到根本扭轉,影子銀行風險持續收斂。
劉福壽稱,「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大幅壓降,全國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由高峰時期的約5000家逐漸壓降,到今年11月中旬完全歸零」。
此言一出,意味著中國P2P網貸機構全面清退,P2P時代正式落幕了。
官方表示,出借人與網貸機構之間、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借款人與網貸機構之間的糾紛,可通過自行和解、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
獨立智庫天鈞政經在《中國全面封殺P2P網貸的內幕》中指出,P2P網貸淪為一個資金池轉動的龐氏騙局,都是後面投資者的本金支付前面投資者的利息,一旦全面封殺意味著又有不少投資者會血本無歸。
原因在於近兩年來P2P網貸平臺爆雷事件非常多,有些警方已經立案,案件主要涉及《刑法》兩項罪名:
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
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並且官方規定,在警方偵辦、法院受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案件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法院執行、集資者(P2P網貸平臺)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人自行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部門代償。
這意味著只要是上述兩項罪名立案的P2P網貸案件,那麼投資者基本上很難拿回自己的本金。
P2P網路借貸(peer to peer lending),也稱社交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網際網路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個體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組織。網路借貸作為新型借貸平臺,其快速增長給傳統借貸帶來壓力,並迫使其轉型。由於提供這些服務的點對點貸款公司通常利用網際網路運營,因此它們可以以較低的管理費用運營。
回顧中國P2P網貸行業的發展,從萌芽到野蠻生長再到全面清退,不過短短几年。北京當局提出金融創新,隨後各類網際網路金融業務出現,P2P網貸機構野蠻成長的背後是監管的缺失,造成百萬計的金融難民。過度的金融創新及金融監管的缺失,是釀成危機的重要原因。
縱觀中國現代金融歷史,總是沿著「危機—管制—金融抑制—放鬆管制—過度發展—新的危機」的路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