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日被法庭拒絕保釋至今(12月15日),黎智英已經被監禁於「荔枝角收押所」十三天了,他再次提出保釋申請,原定法庭今天(12月15日)處理,可惜12月12日,香港警方突然加控他一項《港區國安法》下「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保釋申請因而一再押後至12月22日(冬至翌日),即是今年黎智英已經無機會跟家人一起過冬!如果罪成,極有可能未來數年,黎智英也無機會,跟家人一起過冬!縱使如此,筆者也相信黎智英是不會棄保潛逃的,只是法官不相信,香港政府不相信而已!
事緣於2020年8月10日,警方高調派出二百多名警員到將軍澳搜查《蘋果日報》報社大樓,並拘捕多人,黎智英被拘留40小時後獲釋,但必須定期到警署報到。黎智英12月2日到警署報到時,被警方再次拘捕,並正式落案檢控,拘留至翌日法院提堂。同案共三人提堂,只有黎智英不准保釋,其餘兩人分別獲准以廿萬元和十萬元,保釋候審。
黎智英,剛在監獄中過了生日(12月8日),72歲,《蘋果日報》創辦人,傳媒大亨,香港反對派的主要金主,曾經(2015)入選《時代週刊》年度「百位最具影響力人物」,但被親共媒體批評為「美國走狗」和「禍港亂港總策劃」,連同李柱銘資深大律師、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被合稱為「禍港四人幫」,可以說是中共的頭號「眼中釘」,必須先除之而後快。
雖然12月3日提堂只有一條輕微的「詐騙罪」,也不是《香港國安法》的嚴重罪行,但已經安排定《香港國安法》的指定法官,蘇惠德總裁判官審理,似乎是計畫定有更大指控的前奏,不獲保釋,也是一個提示,結果真的「好戲在後頭」,12月12日才公布他的真正「莫須有」控罪: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此罪等同「間諜罪」,在國內和不少先進國家,都可以判處死刑,所以筆者對黎智英最終能夠獲准保釋,並不樂觀!然而,仍然希望他能夠堅毅不屈,繼續爭取,說不定會有奇蹟出現!
如果沒有奇蹟,他便要一直留在獄中生活,起碼直至2021年4月16日再次提堂,即是四個月後!
有到法庭聲援黎智英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現任副主席林卓廷,對黎智英不獲保釋,感到震驚,認為是「赤裸裸的政治檢控」。現在身處臺灣的,黎智英的外籍助手,馬克.西蒙(Mark Simon),認為這是把「北京式警務」帶到香港,是要給黎智英「潑髒水」。臺灣總統府、行政院與大陸委員會,也分別評論黎智英被收押。總統府呼籲北京與香港當局,停止侵害香港的人權、民主與自由,並深信,惟有跟香港市民,展開誠懇的對話,才能解決爭議,讓香港社會回歸平靜。
話雖如此,一個外表剛毅,內心脆弱,生命有限的長者,黎智英,被鎖上手鍊、腰鍊和腳鍊,上落囚車,出入法庭和監獄的鏡頭,不斷在各大媒體出現,的確是把「北京式警務」帶到香港,的確是要給黎智英「潑髒水」!黎智英不獲保釋的客觀效果,就是要侮辱他!其實即是侮辱所有捍衛民主自由的「和理非」!其實即是侮辱所有正常的香港人!
雖然悲從中來,筆者也要咬緊牙關,說些打氣的說話。黎智英,加油!不要放棄!香港人,加油!不要放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不要放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