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英麗入獄後懺悔:被人利用。(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1年3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上海「80後」女官員金英麗因斂財500多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3月16日,中共官媒披露金英麗入獄後懺悔:商人主動「圍獵」是在利用她,曾以為男友給的贓款是生活費、補償費,老闆賄賂她是愛慕及追求。
據陸媒3月16日報導,《中國紀檢監察》雜誌近日披露金英麗案件中的最新案情,指她離婚後產生不婚、不生育、及時行樂的想法,且沈迷高檔次的奢侈消費,一步一步成為金錢的奴隸。
辦案人員指,金英麗對於奢侈品的認知深厚,不用看發票就得知老闆送的禮物的價格。幾年間,從愛馬仕皮包到別墅裝修費,從給父母安排三甲醫院體檢,再到帶父母出境旅遊購物,金英麗收受好處的金額和範圍越來越大。可見其生活奢糜。
被提拔為上海市金山區金山衛鎮副鎮長後,金英麗認識了企業老闆夏某某,兩人很快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她自稱還為夏某某做過流產手術,對方也在術後多次轉錢給她,流產的補償款共計40萬元。夏某某兩年間送給金英麗現金400餘萬元,以及總價近20萬元的名牌手錶、首飾、皮包等物品。
而金英麗則利用職務便利,為夏某某經營的相關公司在爭取政府退稅、避免行政處罰方面謀取利益。
但夏某某坦白稱,他確實向金英麗的母親轉過400多萬元,但都被金英麗用來支付她和前夫的財產分割款,或是買車等私用。夏某某卻否認了「流產補償款」的說法。
除了夏某某之外,當地商人胡某某等人也向金英麗行賄。她在市經信委挂職的一年時間內一直入住5星級酒店,除了第一個月外,其餘28萬餘元均由老闆胡某某支付。
胡某某稱,從2018年中秋至2020年初,他多次向金英麗行賄,累計金額96萬餘元,包括高檔傢俱、別墅裝修費、以及金英麗日常消費等。
法律專業出身的金英麗懺悔表示,以前她並不認為接受房地產公司老闆夏某某所給的部分款項為受賄,而是「男朋友給的租房費、流產補償費」等。但現在才看清他們的目的是要對她下長期的政治投資,看中她手中的權力,認為她具有發展前景。
公開資料顯示,金英麗出生於1981年4月,朝鮮族,吉林柳河人,自小家境並不富裕,經過自身努力考取名牌大學。2016年任金山區金山衛鎮副鎮長,2019年3月任金山區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2020年8月,金英麗被雙開,中紀委對其涉嫌嚴重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金英麗被指控「甘於被圍獵,搞權色交易,貪圖享樂,及生活腐化」等。
2020年12月,因受賄538萬餘元,金英麗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