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香港反送中運動擔當重要角色,令現場消息第一時間傳播到世界各地。(圖片來源:龐大衛/看中國)
【看中國2021年4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近日香港大紀元記者被跟踪和上門滋擾;資深傳媒人李慧玲辭職;反送中期間曾經批評過林鄭的時政節目主持人諸簡寧亦隱退;加上日前港台節目編導蔡玉玲因查車牌被判罪成等,白色恐怖籠罩香江,香港的新聞自由前景堪憂。有人感嘆,香港已經成為一個報導真相都會犯法的城市。
作為自由社會,長久以來香港一直享有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亦是反送中運動的「助力」,將香港抗爭現場的消息第一時間傳遍世界各地。但中共一向視媒體為統治和洗腦工具,香港傳媒界便成為反送中後當局打壓的首要目標。
港台遭整頓
成立於1928年的香港電台是政府轄下的公營廣播電台。因隸屬於港府,也成為當局方便整治的對象。2020年6月,港台王牌節目《頭條新聞》被親政府人士投訴有侮辱警方的內容而遭到停播。《頭條新聞》於1989年首播,以輕鬆幽默、嬉笑怒罵的方式抨擊時弊,反映港人心聲,是幾代人的集體回憶,也是港台編採自主和新聞自由的象徵。 節目的停播宣告粵語諷刺時弊電視節目的終結。
《頭條新聞》主持人之一的曾志豪去年在接受BBC訪問時感嘆,「《頭條新聞》是風向塔指標,1989年,它的誕生反映了那個年代自由的土壤,節目超越立場,既不親中、也不親英,站在香港人的角度去看中英雙方的視野」,末代港督彭定康和前港澳辦主任魯平都是節目批評和諷刺的對象。
曾志豪還表示,節目被腰斬,港人感到很傷感,因為這個節目所承載的香港也消失了,港英時期香港擁有的言論自由已經消失了。
2020年11月3日,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因製作《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查車牌而被警方逮捕。本月22日,蔡被判虛假陳述罪成,這令很多傳媒業者表示不滿,認為查車牌是調查記者的常規做法,為的是進一步查找真相,還民眾知情權;蔡玉玲的報導涉及敏感題材——發生在反送中期間的7.21元朗恐怖襲擊,涉及警察勾結黑社會等問題,因此遭政治檢控。事件也在香港社會產生寒蟬效應,日後媒體行使第四權,以新聞報導監察政府的方式或將被視為罪行。
今年3月,港府派零傳媒經驗的政務官李百全空降港台,李成為港台的「黨委書記」後,不少備受讚譽的節目被抽起;編採自由被削;劣幣逐良幣,人士變動不絕。曾經見證自由香港的港台正在向「喉舌」的路上狂奔。
國安法下時評人或離港或噤聲
去年7月實施的港版國安法是對香港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最大衝擊。因國安法法律條文定義模糊,解釋權全在當局手中。這令很多傳媒人和時政評論人士開始自我審查,評論節目不再如以往般切中要害、一針見血。亦有不少時評人如桑普、程翔、利世民等選擇離開香港。
不少留在香港人傳媒人和經常獲邀作為嘉賓主持的民主派人士則被當局送入牢房。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去年12月被囚,至今已近5個月時間。有親政府媒體指黎智英觸犯國安法,若被當局判處終身監禁,將終老於獄中。在港喉舌也大肆批評並呼籲取締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
D100網台主持人傑斯因批評共產黨,及言辭中對林鄭懷有敵意而被控觸犯國安法,由今年2月7日拘押至今,不獲保釋。同樣因批評政府而入獄的還有人民力量的副主席譚得志。香港已經進入以言入罪的年代。
政局動盪之下,不少傳媒人都感受到壓力,認為言論自由空間不在,選擇主動隱退。本月26日,香港資深傳媒人、D100節目主持人李慧玲表示因健康理由將在月底辭職。資深傳媒人褚簡寧(Michael Chugani)也宣佈告別幕前,不再主持時事節目《清心直說》,同時他也將暫停為《南華早報》和《信報》的撰寫專欄,僅保留在《頭條日報》教英文的專欄。
褚簡寧早年被視為親建制派人士,不過反送中運動爆發後,他開始嚴詞批評港府,曾斥特首林鄭月娥「雙手沾滿鮮血」。不過他最近表示國安法下陷阱處處,坦言政治議題要處處考慮「紅線」,情願就此擱筆。他亦感嘆「以前的香港已經沒了」。
大紀元記者被跟踪及上門滋擾
近日,香港大紀元記者、節目主持人梁珍被不明男子跟踪,當她質問男子身份時,男子拔腿便跑;另外,還有不明人士上門滋擾。隨後大紀元發聲明譴責,指此兩宗滋擾事件,以及4月12日大紀元印刷廠遭暴徒破壞事件,均是中共暗中操控黑社會的恐嚇手法,並奉勸行惡者勿為利益出賣良知。
人稱「台長」的香港本土派時事評論員梁錦祥表示,當局刻意製造種種恐怖氣氛,令傳媒人出於恐懼自我噤聲。有人感嘆,香港已經成為一個講真相、報導真相都會犯法的城市。
4月20日,無國界記者組織公布2021年度全球新聞自由指數,香港在全球180個國家及地區中排第80位,雖然排名和去年一樣,但分數是有紀錄以來最低。
資深傳媒人、時事評論人程翔曾表示,中共欲將香港改造成社會主義,就從改造傳媒開始。他表示,被視為「第四權」的傳媒在資本主義社會有兩大作用,一是令公眾獲得知情權;二是監督和制衡執政者。如今中共要將香港改變為社會主義模式,就要硬生生地把資本主義社會的新聞自由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