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1年5月12日訊】我就花了十分鐘隨便一搜。
贛州15歲女孩出事,監控壞了。
邯鄲高三男生「請假未果」出事,監控覆蓋了。
重慶15歲女孩出事,監控不全(有消息稱後來警方成功調取)。
3月7日廣州高二男生自家廁所內出事,疑遭校園暴力,監控沒了。
去年北京一私立學校17歲女孩出事,監控壞了。
去年9月1日開學當天寧波16歲女孩出事,監控壞了。
……
蹊蹺嗎?這些都是網上能夠搜到的公開信息,只不過都沒什麼動靜。
其實成都的新聞最讓人難過的,不是這次學校這麼處理了,而是這麼干本來就是常規操作,只有這次上新聞了。
這不是個簡單的信息公開的事。
校領導的腦子裡裝著啥
面對應急事態,每個學校都有兩個主要指標考量,一個是行政層面上的免責,一個是少賠錢。而這就意味著盡量拉上級部門跟自己站在一邊,同時要麼哄好家長,要麼想方設法限制家長的威脅性。
但考慮到現實的複雜,事情走向的變異往往也非一般人所能想像。
說說我多年間知道的幾個案例:
1.某大城市精英小學,學生夏令營睡上下鋪,一個小孩睡夢中從上鋪摔下來,成了植物人。由於不像死亡案件能夠一次結清,校方兩次大額賠償,並安排老師輪番脫產上那個外地醫院去陪護小孩,持續數年,不知後續如何。
2.某大學生從校園失蹤(疑似輕生),學校監控系統老舊,離開校園的過程未被拍到,校方消極處理。學生來自農村,家人交涉無果,孩子奶奶每天舉著牌子蹲在校長樓門口要求「還我孫子」,持續一兩月。事件未獲新聞報導,學校封鎖消息,以調解和一定程度的賠償告終。
3.某住宿中學學生墜樓,學校消極處理,封鎖消息並封口學生,但家長調集一幫家族成員和社會人士,抬著屍體進入教室食堂找學校理論,還把校門給圍了起來,持續數天。事件未獲新聞報導,最終警方出面,家長方面撤出校園周圍,如何擺平不得而知。
這三個案例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此類事情處理的三個常見路徑:
1.學校負起責任,積極主動承擔損失;
2.權且等家長小規模上門,磨泡式討說法,再藉機仲裁調解,大事化小;
3.大事化小玩脫了,家長大規模鬧事。
其中,道義上最應該、家長獲得安慰最多的是肯定是1。
但學校最直接可能採取的路徑呢?其實是「2式常規操作」,你咂摸咂摸。
學校賭的是家長的能量沒有超過學校能拉來的公權力資源,能拖一波是一波,學校會在其中爭取最終解釋權。
3為什麼最終就範了?人家是大哥大。
反過來,為什麼這回的學校打死也要直接送殯儀館,但不火化?不一定是大家猜的「遭到非人折磨」。
1為什麼乖乖就範了?不知道,當時我還太小。
「2式常規操作」拆解
小孩墜樓類事件大致可分為三種。一種是安全事故,比如窗邊打鬧不慎墜落;一種是小孩自己打定主意,沒有明確的即時外部刺激;
這幾年產生社會事件最多的,則是第三種,小孩很可能是與老師同學起衝突後墜亡。面對這種,家長和公眾會自然認為,學校害死孩子。
這種「學校害死孩子」的一般觀點,很難說絕對正確或絕對錯誤。
學校的「2式常規操作」有很多側面:
1.輕生的青少年中,八成以上在過往一年內發生過至少一個應激事件,其中學業受挫、情感(自尊)受挫、家庭衝突、人際關係衝突排在前列。老師辱罵毆打學生、同學之間霸凌容易成為應激事件。
2.應激因素並非輕生的唯一誘因。由應激而發生意外的青少年,大多已經長期處在壓抑乃至心理障礙狀態。這種狀態很可能同時受家庭與學校影響。
3.從父母視角,「突然發生」輕生是可能且常見的(前幾天我還剛剛遇到一個案例)。很多父母只從肉體上關愛孩子,精神上的疏於溝通已經到了令人震驚的地步。
但
4.極少存在事先完全無任何痕跡的輕生。施耐德曼認為可以對輕生者進行「心理屍檢」,即便父母老師沒關注,從孩子的社交媒體、日記本、與同學互動等細節,也有心理學技術路徑能倒推出生前的心理狀態,基本能夠確認是不是輕生、有哪些可能的誘因。
不幸的是
5.國內缺乏可信任的第三方做這個事情。學校、教育局、地方宣傳部門往往出於穩定和怕擔責任考慮互相遮掩,不受家長和公眾信任。
只有公安有完整的許可權,能夠調取證人、回收遺物和社交媒體數據進行調查。這個過程不會很快,如果教育局(包括什麼聯合調查組,鬼知道你聯合了誰?)在公安之前把話搶了,打的主意很可能是要給後者施壓。不過公安的關注點主要在於排除刑事案件,也並非絕對獨立。
心理學專業人士在幹嘛呢?基本上嘛都沒干,因為插不上手。
國家規定每個中小學校都要配備心理老師,大學每個班要配備心理委員,但這種事情發生的時候他們一般不會出現。
5.5當地媒體迫於形勢一般不會發聲,僅有少數幾家的願意且有能力調查這類事情的媒體,你們覺得它們是境外勢力。
6.中國的青少年自殺率並不是謠言所說的那樣「全球第一」,實際上平均低於十萬分之二,在全球處於較低水平。這個率一般是發達國家總體更高,可能與更好的統計口徑有關,也可能跟社會文化因素有關,但不能把鍋都丟給中式家長或中國教育。
7.學校如果讓其他學生和家長發聲,很多學生實際上會支持學校,尤其是當出事者對正常學習生活構成干擾,乃至產生其他連帶受害者。
學生能講出什麼來其實是不可控的,從離譜八卦(諸如大哥大那個事件,學生間傳聞從殉情到患絕症)到更冷血的言論(如死就死了別影響別人心情)都曾有過先例。保證大家講的都是真正的事實需要高超的媒體採訪術。
但對學生和家長進行輿論控制容易適得其反,越是壓制,大家的逆反心理就越強,最後直接炸到網上的事也是存在的,比如說這次。
8.不同學校的應急處理能力差異巨大。少數學校能做到立即成立工作組,對外充分發布消息並安撫家長和學生。
很多學校(學院)會出現流程和責權不清的情況,不知道該誰來負責處理,事情發生之後校長(院長)主任現開會現討論,首先討論如何搞定上級,討論一兩個小時才報警報案的甚至也有。
學校內部上下級之間也可能分工不清晰。一個我經歷的案例是,某大學生半夜疑似輕生失蹤之後,院書記和輔導員一上午都在給各路領導打電話解釋情況——但至少報案及時。
另外,凡我所知道的、發生在學校裡的墜樓類事件,不給監控的概率應該遠大於給。就算百分百是直接的輕生,過程就是撲通跳下去,監控也很可能沒有。
為什麼不給監控?學校腦子裡主要有三個想法:
一是監控裡真有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比如這次有爆料說當事人得罪了某些二代如何如何,或許有其他老師學生;
二是害怕家長拿手機錄下來,發到視頻網站上,給到媒體,或者其他方法拿來說事;
三是關鍵證據丟失,說不定就不予立案了。
知情的過程越不順暢,家長的懷疑也就越重,越覺得事出反常必有妖。不過,不是每個家長都有足夠的資源和運氣,讓他們遭遇的事件突破新聞屏障。
濫用心理學
我的經驗裡,在「2式常規操作」中,學校有時候還會用一個匪夷所思的託詞:(濫用)心理學上的某些提法。
自殺存在「維特效應」,也即模仿效應。媒體對名人自殺的聳動渲染、對自殺細節的過度報導、坊間對事件的討論八卦和猜測容易助長自殺情緒的蔓延。
我自己遇到過好幾回有人用模仿效應說事的。有幾次是學校裡發生了事件,輔導員或者學工官員拿這個來推阻記者、洗腦學生,還有在網上發布危機干預文章,後臺總有些人會說這些事根本就不該討論。
模仿效應有時會被拿來當作壓制信息公開的理論依據,但這根本就是兩回事。
與已經打算自殺的人討論死亡,談論怎麼預防自殺,或者在媒體上探討與自殺相關的科學事實,都不會促動自殺。媒體報導如何減輕生活壓力、如何自救和獲得救援的相關信息,還能夠減少危機的發生。
相反,越是管制信息、不予開誠佈公討論,坊間(尤其是孩子的同學之間)私下裡的探討和八卦猜測就越多,對心理健康的影響越不利。
有一些翻譯過來的應急家校溝通指南存在類似這種表述:教師應該只應該告訴家長自殺事件的非細節事實;不透露自殺方法。
如果國內誰傳播、誰遵循這樣的外賓做法,那就不是蠢,而是壞了。
原因當然是人類學的:由於文化差異,大多數中國家長不相信孩子會主動自殺,事情發生會首先默認是他殺或責任事故。
同時,國內這個公信力缺失環境下,家長很難相信學校、教育局或公安作為獨立第三方的調查結果,必須眼見為實才能走出內心的黑暗猜想,否則真會在懷疑中絕望到死。
因此如果家長提出想調取監控,不應當以任何理由拒絕——哪怕是這種堂而皇之的「心理學」也不行。
下回再遇到拿學術名詞搪塞人的此等敗類,請直接踹回去,謝謝。
常規性的無恥
大部分的「輕生爆料」都未可盡信。此次事件後網上出現了一段匿名爆料,指出某化學老師為自己子女搶奪留學名額而把人潑硫酸推下樓。
即便這個提法有事實依據,也需要進一步解釋:
留學應該是直接申請外國大學的,為何需要名額?
即便搶奪成功了,疫情期間能去嗎?
主任的孩子真想去,直接內定就是,何必殺人?
硫酸不放實驗室,放辦公室?
普通高考能社會報名,即便被學校開除沒人接收也能考,而且現在應屆應該已經報完了(一般為上一年度11月),學校為何如此哄騙學生?
……
一種惡意揣測是學校故意放了這麼個煙霧彈。不過校領導也不必然玩粉圈,內心的標準往往是多說多錯,能少說則少說,不容易拿自己學校的老師這麼耍。
另外學校一般想不到雇佣公關公司。校內、教育局和當地黨委政府都有宣傳部,謝謝。
但貴校遭受這種謠言攻擊,難道不是活該麼?
剩下那些「2式常規操作」的學校——比如說上面那些挨了截圖的,只不過是運氣好,逃掉了輿論的審視而已。
明明可以有更好的應急機制,你們卻對家長看人下菜碟,他慫你壯他壯你慫,當「彈簧精」多長時間了?
你們濫用心理學,亂打官腔搪塞人多長時間了?把家長拒之門外多少次?你們肆無忌憚讓監控壞了多少次?
公安還沒出聲你們就跳出來說調查清楚了,半天之後又說還在深入調查,你們老臉上死皮有多少層?
你們成批量、成建制地這麼胡來多長時間了?
你們把這種胡來變成常規操作多長時間了?
不把你們丫的連根拔出來晒晒,還真覺得自己已經形成成熟的應對模式,能拿去開會交流經驗發論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