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牆開放的那一天,成群的西德人在此等待東部地區親朋的到來。(Three Lions/Getty Images)
1992年2月,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舉世矚目的柏林牆守衛案將要開庭宣判。這次接受審判的是4個年輕人,30歲都不到,他們曾經是柏林牆的東德守衛。
兩年前一個冬夜裡,1989年2月5日,20歲的克利斯・格弗羅伊(Chris Gueffroy)成為倒在柏林牆下的最後一名遇難者。
當時剛滿20歲的克利斯和一個好朋友,名叫高蒂安(Christian Gaudian)。他們渴望能翻越全世界警戒最為嚴密的一道高牆——柏林牆。
他們倆聽說東德邊界警察已經秘密取消了「格殺勿論」的命令。而告訴他們這個消息的是一個在圖林根州服役的邊防兵。
格弗羅伊和高蒂安決定嘗試翻越3米多高的柏林牆。但不幸的是,他們不小心觸動了警報,探照燈照亮了整片區域。
幾聲槍聲響,一顆子彈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蒂安的腳踝被另一顆子彈擊中。克利斯很快就斷了氣。他不知道,他是這堵牆下最後一個遇難者。
那個射殺他的東德衛兵,叫英格・亨里奇。當然他也絕沒想到,短短9個月之後,圍牆被柏林人推倒,而自己最終會站在法庭上因為殺人罪而接受審判。
辯護律師聲稱,這些士兵是執行命令的人,他們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
因為類似的辯護,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當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而求得寬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界線。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這樣對被告解釋他的判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你應該早在決定做圍牆衛兵之前就知道,即使東德國法也不能牴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
審判台下的旁聽人群中,坐著被害人克利斯的母親,她在法庭上第一次見到了兒子被洞穿前胸的照片,自然傷心欲絕;我在想,英格・亨里奇的母親心情一定也很複雜。如果時光能退回兩年,這位疼愛孩子的母親會不會告訴兒子:一定要記住,你還有別的選擇?
1961年8月14日,東德國家人民軍的士兵豎起鐵絲網,準備建造柏林牆。(Keystone/Hulton Archive/Getty Images)
作家龍應台曾經問過一位曾經擔任過邊境守衛的前東德人,「您說,圍牆的守衛在改朝換代之後受審判,公不公平?」
得到的回答是:「當然公平。……,是總理命令他們開槍的沒錯,可是沒人命令他們一定得射中呀!……,開槍可以說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殺人嘛!」
是的,英格・亨里奇完全可以有自己的選擇,只要他願意聽從良知。然而如今,一切已經晚了,時光不可能倒流,他的母親也無法幫忙。這件舊事發生在德國的昨天。但類似的審判,會不會發生在另一個國家的明天呢?
當英格・亨里奇開槍射擊克利斯的時候,他沒想到轉眼之間,那個「背叛社會主義」的「叛國者」是無辜的,而自以為「捍衛社會主義」而不必為開槍負責的他卻因為殺人罪而受到懲罰!
正義到來的如此迅速!而在審判到來之前,上蒼已給每個人留下用良知選擇未來的機會。
責任編輯: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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