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無綫藝人楊明因醉酒駕駛被判囚18天,停牌2年。(圖片來源:am730/Wikipedia/CC BY-SA 3.0)
【看中國2021年11月5日訊】香港無綫藝人楊明去年8月醉駕失事撞壆。11月4日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楊被判囚18天,停牌2年。不過他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法庭批准。
楊明醉駕被判 申請保釋等上訴
現年40歲的香港藝人楊明,原名為林明樂。他早前被控「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三項罪名。楊承認前兩項,不認第三項,其後第三項罪名獲判不成立。
香港藝人楊明被控於去年8月7日,在半山馬己峽道西行線近燈柱位置,不小心駕駛車輛登記號碼為MY686的私家車。裁判官鄧少雄引述辯方求情指,楊明原為家中支柱,平均月入8萬港元,4萬港元給家人做生活費,因本案遭停薪後,收入大減,估計損失100萬港元。辯方求情稱楊明「堅持有錯就認」,裁判官反駁指控罪簡單直接,定罪是唯一結果,批評被告「咎由自取」。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楊明案發時受酒精影響、神志不清,無法控制車輛,罔顧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又指酒後駕駛日益猖獗,法庭須嚴懲醉駕惡行,本案沒造成人命傷亡「純屬僥倖」,判楊明18天監禁及停牌兩年,需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至於「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一罪,楊明同樣罪成,罰款3,000元。
聽聞判決時,楊明即搖頭,其女友莊思明哭成淚人。辯方旋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法庭批准。楊明最終獲准以3萬現金擔保,暫不需還柙服刑。對此,有網友批評指,藍絲犯法有「免坐監」金牌,很多手足未被定罪,「坐成年都無得保」,香港還有公義可言嗎?
楊明是無綫力捧男藝人,在多部電視劇中擔任主角,如《機場特警》、《迷網》、《鐵探》等,飾演形象正面的警察角色。不過楊明的政治立場親共,曾公開支持《逃犯條例》及對抗爭者使用過份武力的香港警察,因此備受示威者批評,認為他個人操守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