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檢察院原檢察長蒙永山受賄案開庭,受賄2112萬餘元。(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1年12月31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12月30日,中共青海省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蒙永山被指控受賄超2000多萬元人民幣在內蒙古赤峰市受審。蒙永山是首個主動投案的省級檢察長。
12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中級法院微信公眾號披露了上述消息。蒙永山被指控,在2001年至2021年任廣西欽州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廣西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青海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等職時,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案件處理、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2112萬餘元。該案將擇期宣判。
從中共官方指控來看,蒙永山從廣西欽州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任上就開始貪腐,到其落馬貪了20年。
今年6月2日。中共官方通報稱,青海省檢察院檢察長蒙永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被查。他是第一個主動投案的省級檢察院檢察長。
據公開資料顯示,蒙永山,1964年11月出生,廣西貴港人,他長期在政法領域工作,先後在廣西和青海任職。歷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等職。2018年10月任青海省檢察院黨組書記,後任代檢察長、檢察長。
蒙永山是在中共「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開展之後主動投案的。今年3月31日,蒙永山還以青海省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副組長的身份參加「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匯報會。
蒙永山落馬前,他的前下屬、搭檔──青海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賈小剛於2020年7月22日落馬。同年11月,青海省檢察院通報賈小剛違紀違法的會議,正是由蒙永山主持。今年10月12日,賈小剛因受賄罪被判刑7年。
今年8月,蒙永山被雙開。中紀委網站刊文狠批他,執法犯法、以案謀私,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甚至在政法隊伍開展教育整頓期間仍然不知收斂。他還被指控「官迷心竅、跑官買官被騙」;「不折不扣的‘兩面人’」。
自中共十八大後,先後有三個省級檢察院「一把手」被查,除了王蒙山,另外兩名是上海市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2017年3月被查,被判無期),吉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克勤(2019年7月被查,第一個在任上落馬的省級檢察長,獲刑13年)。
此外,近期大陸各地多名檢察系統官員落馬:今年10月12日,湖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建寬被調查。9月30日,河南省檢察院前副檢察長李自民被查。9月7日,甘肅省檢察院林區分院檢察長陳其功被查。7月6日,吉林省吉林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守傑被查。5月12日,四川省宜賓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楊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