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前副總經理杜光義被判處無期徒刑。(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2年6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日前貴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前副總經理杜光義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其被指控受賄超1億元人民幣。
據陸媒報導,6月17日上午,貴州省黔東南州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杜光義受賄案,對杜光義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杜光義被指控自2000年以來,利用任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經理、貴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及兼任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時,為他人在獲取和變更茅台酒經營權、物資供應等謀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10259.590717萬元。
2019年12月11日,中紀委官網公布了杜光義被開除中共黨籍,並移送司法的消息。這也是官方首次公布杜光義被查。
通報指,杜光義對抗審查;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等。
現年67歲的杜光義在茅台集團擔任要職10多年,曾任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經理、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2010年5月任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1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期間2012年5月兼任茅台酒銷售公司董事長);杜光義於2015年12月退休。
袁仁國與杜光義因受賄被判處無期徒刑
杜光義主管茅台酒銷售時(2012年5月至2015年12月),時任茅台集團董事長正是袁仁國。袁仁國擔任貴州茅台上市公司董事達18年,擔任茅台集團董事長8年。
袁仁國與杜光義受賄金額接近。2021年9月23日,袁仁國被判處無期徒刑,其被指非法斂財1.129億余元。
據調查,與袁仁國有關的「關係店」信息高達數百條,涉及中管幹部、省管幹部。《財新網》曾引述一名接近茅台管理層人士的消息,袁仁國批條的大經銷商多數有非同一般的背景。
官方通報稱,袁仁國大搞權錢交易,攀附貴州省前省委常委、副省長王曉光和曾任貴州省委副書記的甘肅省委前書記王三運等人,並將茅台酒經營權違規交給他們的親屬,並長期主動關照他們的生意。
近幾年來,茅台集團高層多人落馬。包括前黨委書記、總經理劉自力;前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高守洪;茅台集團前副總經理房國興;貴州茅台前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前總經理助理、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前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馬玉鵬;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聶永和前副董事長、總經理肖華偉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