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勾結外國勢力 黎智英不認罪並提司法覆核(圖)

發表:2022-08-23 14:49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2個留言 列印 特大

2020年8月,港府以國安法名義抓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眾手舉蘋果日報在警署外聲援。(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2020年8月,港府以國安法名義抓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眾手舉蘋果日報在警署外聲援。(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2年8月23日訊】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三家結業的《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8月22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8月22日,出庭的被告依次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日報》網際網路有限公司。黎與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法官杜麗冰甫開庭稱,法庭解除是次聆訊的報導限制,傳媒可以報導是次聆訊。

庭上確認,涉及《蘋果日報》的案件有12名被告,除了黎智英及3間公司被告不認罪外,其餘被告已認罪。6名已認罪的被告分別是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前主筆楊清奇。(李宇軒及陳梓華早前已經認罪。)

另外,高等法院同日亦就黎智英反對警方引《國安法》申手令查手機內容提出司法覆核聆訊。 

黎智英2020年8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時,國安處檢取的大批資料中包括黎智英2部手機。黎及後入稟指手機內涉及新聞材料等資料,認為警方無權查閱,高院原訟庭其後下令把相關資料暫時封存。律政司其後再憑《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下所簽發的手令,要求搜查手機內的「指明證據」,包括新聞材料。黎早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認為「指明證據」不應包含新聞材料,否則便會影響言論及新聞自由,要求法庭撤銷最新簽發的手令。 

代表申請人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陳詞指,即使《國安法》實施後,《基本法》下原有權利和自由依然受到保障,新聞自由仍然適用,故應保障新聞材料,不應被「指明證據」釋義削弱,並指裁判官無權發出手令。 

而代表警務處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回應稱,新聞材料並非絕對權利,並認為根據《國安法》簽發的搜查令可以查閱新聞材料。

法官陳嘉信聽罷雙方陳詞後,稱最遲3個月內頒下判詞,陳官指他希望可以於兩星期內頒下判詞。 



責任編輯:禾子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