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在文革中對各種犯人動用侮辱人格的酷刑。(網絡圖片)
為了準備這次出逃,馮國將研究過中國邊境口岸,看哪裡是容易出逃的地方。他比較了去臨近各國的厲害關係,到別處有的會被遣返回中國,有的口岸太遠,他的路費不夠,他聽說,北朝鮮收留叛逃的人,最後他選定了去東北,想過鴨綠江投靠北朝鮮。
馮國將利用三天假期,買了到東北去的火車票,在丹東之前的一個小站下了火車,鴨綠江對面是朝鮮的新義州。
馮國將到新義州投誠後,只在朝鮮待了十一天。當時金日成統治下的朝鮮,人民生活比中國還差。有一天來了一輛吉普車,從上面下來兩個彪形大漢,把馮國將遣送到丹東。他被人推下車,就又把他從丹東押送回北京良鄉,他被關禁閉室四個月。
禁閉室是一個沒有窗戶的小房間,下面只有一個送吃食的小洞。每天只給三兩七錢五的糧食,僅僅維持餓不死。在裡面空間很小,人只能站著走兩步。夏天蚊子咬,冬天很冷。有一個犯人,關禁閉一年,放出來就精神失常了。
在良鄉,馮國將的逮捕證下來了。起訴書上的時間是1960年12月21日,起訴書上寫的罪名是「反革命分子,叛國罪」叫他簽名,他拒簽。
1961年6月3日中級法院判處他無期徒刑,罪名是「反革命」,他不服,就上訴,1962年改判,承認原判重了,但罪名改為「投敵」,他又繼續上訴到最高人民法院。1965年1月5日遭到駁回,維持原判。他是1960年出逃朝鮮,直到1972年,改判通知才下來,將他的無期徒刑改為20年有期徒刑,不准上訴。
馮國將被關在良鄉監獄,犯人要天天背誦毛的「老三篇」,馮國將拒絕背。結果罰他戴背銬三個月,就是把雙手拉到背後,再戴上手銬。戴背銬的人吃飯睡覺都不給放開,只能用嘴巴像狗一樣舔飯吃。睡覺就更痛苦,被子掉下來就會一夜挨凍。還有一種刑罰,叫「蘇秦背劍」,這種刑罰比戴背銬更痛苦,他沒經受過。監獄裡其他酷刑名堂還很多,如穿「和平衣」,五花大綁,老虎凳等等。
1969年發生了珍寳島事件。毛澤東聽說蘇聯要進攻中國,官方決定把北京的監獄的犯人調到河北省各地,馮國將被調到饒陽縣看守所。這裡的生活最苦。在北京一週給犯人一次肉吃,在饒陽一年才能吃一次肉。有個幹部子弟叫張琅琅,要求獄方允許犯人買餅乾。監獄管理幹部訓話說:「你們都吃飽了,還怕我們嗎!」這就暴露了獄方是有意不給犯人吃飽飯。
在饒陽看守所,不准犯人看書。知識份子沒有看書學習的自由,是件痛苦的事。馮國將就用蒐集北京方言這種方式打發時光,他把在看守所蒐集的方言,寫成紙條,藏在褥子裡。被人發現了,有一天所長召開大會,當眾把他藏的紙條全部燒了,他的書也被沒收了,其中包括他最心愛的三本字典。監獄規定只能看毛澤東的著作。
1970年在中共「一打三反」運動中,馮國將被列入死刑犯黑名單。為什麼他被列入死刑犯黑名單?原因是他從來就對中共的判決不低頭認罪,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他在清華被打成右派後,為堅持自己無罪,說的「頭可斷,血可流,我不在乎」,就記錄在他的案卷中。中共明白,他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不言而喻,就是他不承認有罪,就等於說,是中共執法錯了,意味著中共對他多年來的勞動教養無效,因此對他恨之入骨。後來,因為查明他是海外歸國華僑,可能出於社會政治影響考慮,他就倖免被槍決。
馮國將在饒陽收到了「判決書」,判他十年勞動教養。有人取笑他,說他是「出了虎穴,又進狼窩」。判刑後就把他送進衡水監獄。在衡水勞教廠是一個鑄造車間,屬於重體力勞動,他在這裡幹活。有一天馮國將病了,給病號飯吃,是麵條,就是這,他也吃不了。剩下的也不能給人,他就扔掉了。有人告密,所長就開對他的批鬥會,十幾個人先念毛主席語錄:「貪污浪費是最大的犯罪」,然後批鬥他。
有一次所長叫他給設計禮堂圖紙。對於學建築專業的本科生,這種活是輕而易舉,但是他不想跟他們合作,就拒絕了。這等於抗拒勞改,就把他調到團泊窪勞改場。
團泊窪勞改場,屬於天津市管轄,是一個最苦的勞改場。原先這裡是荒無人煙的鹽鹼地,是土匪窩。建立勞改場後,被關押的犯人就是改造鹽鹼地的勞動力。他們修水溝,種高粱,吃粗糙的高粱米飯,吃得都拉不出屎來。一週給兩個饅頭和一碗肉吃。馮國將被分配幹最髒的活,叫他在豬圈裡起豬糞,一幹就是三年。這裡也種黃豆。是使用拖拉機大面積、大規模的種植,產品大豆是供國家榨油出口。農場的伙食中沒有一粒黃豆。
有一天,一個叫趙全喜的犯人逃跑了,被農場的馬隊追上,當場打死,用馬拉回來,叫所有的犯人看他的屍體,這是殺一儆百。有一個叫魏三保的,他膽子小,不敢看,就開會批鬥他,說他同情逃跑分子。
勞改隊到年終搞評比,每人要按規定內容寫材料,在小組裡念,叫大家提意見,記錄被裝入個人檔案。這種做法,促使犯人相互造謠攻擊,以顯示個人積極。最後開獎懲大會,受獎的減刑,表現不好的加刑。加刑最重的是槍斃。在這裡馮國將聽到一個人被槍斃的故事,他是一個國民黨軍官的侄子,被槍斃時,怕他喊口號,就用木頭削成的尖樁,打進他的嘴巴,然後槍斃。有一個天津大學生,原來是勞教,只因為他說了一句話,他說「老毛不死,中國的問題就解決不了」。就因為這句話,被別人高密,他被改為勞動改造5年。
1978年中共已經實行改革開放,並且開始給「右派」摘帽,叫「改正」。1979年馮國將的10年徒刑到期之前,他託人從農場外面,給他家中寄去一封信,他的家人收到了。知道他的事,他的家人都哭了。刑滿後馮國將被調到河北省邢臺唐家莊勞改農場,當「二勞改」。
1979年,馮國將的家人得知他在大陸,就給鄧小平寫信,要求允許馮國將到香港探親。被批准後他拿到去香港的證件,就去香港見到了在香港的家人。
1979年3月5日高級人民法院發給馮國將「裁定書」,他從香港接到電報通知,就返回大陸接了「裁定書」,「裁定書」宣告「馮國將無罪」。對他這個無罪的人中共卻關押他20年,國家沒有給賠償,僅僅一次性給了他1000元人民幣的生活困難補助。清華大學要給他發畢業證書,被他謝絕了,他說在清華大學,他只念了5年,所以僅要了一張「肄業證書」。
此後在他哥哥、姐姐幫助下,馮國將在香港買了木屋,有了安身之處。又獲得了香港身份證。他哥哥有個同學是銀行老闆,就幫他在銀行找到了一份工作,生活有了保障,他在香港一住就是十多年。因為印尼排華,不准他回印尼看望他母親。一直到1994年他才能回到離別幾十年的印尼。(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