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審議後通過修訂俗稱「臺版晶片法」的產業創新條例。(圖片來源:DANIEL SLIM/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3年1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澤旭綜合報導)立法院今天(7日)三讀通過修訂臺版晶片法,針對半導體、5G、電動車等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提供研發及全新機器的稅收抵免。
據中央社報導,立法院7日經審議後通過行政院會於去年11月17日通過修訂俗稱「臺版晶片法」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修正草案,提供史上最高研發及設備投資抵減,希望藉此促進下世代關鍵產業與技術持續深耕臺灣,鞏固臺灣包括半導體在內的整體產業鏈韌性及國際競爭優勢,進而對臺灣經濟及國家安全有所實質助益。
立法院會完成三讀程序,均照行政院版本通過。其中,新增第10條之2條文規範,於境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得就當年度投資於前瞻創新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的2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且該公司購置供自行使用於先進製程的全新機器或設備,支出金額合計達規模者,得於支出金額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但兩項合計檢底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公司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50%為限。
修法適用對象將不限產業別,凡只要在國內進行技術創新且位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符合適用要件均得申請適用;適用要件包括研發費用及研發密度達一定規模及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均可申請。
該法案第72條條文明定,這次修正的條文施行期間,將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
臺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及無黨籍立委黃國書等16人、民進黨立委賴瑞隆等18人、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等16人、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等17人、國民黨立委楊瓊瓔等16人、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等19人、國民黨立委李貴敏等16人、國民黨立委吳怡玎等19人也有擬具修正草案,支持法案鞏固並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優勢。
法案由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去年12月12日聯席審查草案,並於今年1月5日經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後,立委和黨團皆沒有反對意見,結論均照行政院提案。
經濟部長王美花5日列席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時表示,該法案修訂實際目的在於,當前國際競爭非常激烈,各國都聚焦在半導體產業,甚至用大額補貼吸引國內或國外半導體設廠,因此,半導體在現今科技佔有非常重要地位;臺灣本來就有半導體群聚,政府要思考怎樣讓臺灣產業做得更好。
王美花指出,鞏固關鍵產業根留臺灣,帶動經濟持續成長,帶動產業中下游全面發展,期盼持續讓關鍵產業成為臺灣國防經濟安全的堅實後盾。
據自由財經報導,完成立法程序後,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發言表示,國民黨團對這樣的立法全力支持,但是除了給這些產業租稅優惠以外,也希望政府能及供中小企業能獲得更多協助。他認為,政府應拿出租稅優惠以外的具體方案,以及產業關鍵技術保護機制,確保國內半導體產能及供應鏈產業完整性,落實根留臺灣。
時代力量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則指出,不論從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等角度,時代力量皆支持高科技產業根留臺灣,但也想提醒政府與經濟部,在資源有限、促進競爭力、獎勵產業的同時,也要避免「劣幣逐良幣」超過整體國土環境承載力。
半導體公司日月光業者表示,歡迎政府對臺灣重點產業在稅制上提出與時俱進的修法,業界樂觀其成,實質影響有待法規細節及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