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在「兩會」後,全國人大加快審議通過《金融穩定法》。(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記者李正鑫綜合報導)中國央行3月3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其中提及推動《金融穩定法》出臺。預計在「兩會」後,全國人大加快審議通過,因為這部法律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提及化解重大經濟金融風險和金融反腐的目標相契合。
中國央行行長易綱3月3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金融穩定法》已經通過全國人大的第一次審議,央行將推動《金融穩定法》出臺,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做好平台企業金融服務整改,加強常態化監管,支持平台企業健康規範發展。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議事程序,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案中,審議法律案是常委會的經常性工作。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一般應當經過常委會會議三次審議後,再交付表決;對法律案各方面意見比較一致的,可以兩次審議後交付表決;調整事項較為單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見比較一致的,也可以在當次會議上審議通過。
北京當局將在3月5日開始召開「兩會」,即人大和政協的會議,料將會有更多經濟與金融政策公布,特別是今年的「兩會」尤為引發外界關注,因為國務院及下屬重要部委將換屆。
預計在「兩會」後,全國人大加快審議通過《金融穩定法》。因為從中國央行發布的信息來看,金融風險不可小覷。
中國央行網站2月24日發布《2022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其中提到,一些領域金融風險恐加快暴露。一是流動性收緊加劇金融市場的調整,帶動資產價格大幅波動,養老金、保險公司、對沖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壓力加大,部分財務狀況較差的市場主體面臨衝擊。二是美聯儲加息加速避險資金回流美國,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經濟體的資本流出壓力上升。三是強勢美元與本國經濟前景惡化壓力疊加,一些美元債務負擔較重的新興市場經濟體償債能力面臨考驗。
據中國人大網發布的信息,中國《金融穩定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分為總則、金融風險防範、金融風險化解、金融風險處置、法律責任、附則共六個章節49條具體細則。
在金融風險防範方面,《草案》規定,除經依法批准或者國家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金融機構,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在金融風險處置方面,《草案》提出,國家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作為處置金融風險的後備資金。金融風險嚴重危及金融穩定的,可以按照規定使用金融穩定保障基金。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松表示,《金融穩定法》定位是金融領域的基本法。
外界普遍認為,金融「維穩」始終是中南海經濟決策層工作的核心。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近年來在不同會議上提出,「要有效防範化解重大經濟金融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海外智庫「天鈞政經」此前撰文《習近平控權抓錢 有了絕佳的理由》指出,經濟猶如一個人的身體,而金融好比血液。要想身體健康,首先得血液健康和流通順暢,然而,中共禍國殃民數十年,經濟成為爛攤子,金融系統也是千瘡百孔。以至於習近平在中央層級的會議上不斷發聲,要求下面各部委「守住不發聲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眼看著底線要守不住了,乾脆從裁判員變成運動員,直接下場干預。在無官不貪的中共體制內,隨便在「錢、權、色」這三樣找個藉口就可以拿下一個官員。然而金融與官場大不相同,在前幾年以「反腐」為名清洗官場的同時,習近平當局也想在金融領域「反腐」。但是金融領域關係錯綜複雜、利益縱橫交錯,稍有不慎則極有可能引發金融危機,所以猶如剝洋蔥一般,進度很慢。
《華爾街日報》去年底報導認為,在中共二十大會議結束、習近平如願獲得第三個任期後,將進一步展開對中國金融系統的嚴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