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會26日三讀修正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確規定曾犯黑金槍毒不得參選。(示意圖/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3年5月27日訊】台立法院會26日三讀修正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確規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以及涉及毒品、槍砲、洗錢等惡行,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民進黨團表示,這次修法除了回應社會要求,也希望讓政治環境與選舉能更加清明。
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月13日初審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排黑條款在內等多項條文保留,須交由黨團協商。立法院長游錫堃5月25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經討論後,僅第26條「排黑條款」保留,送院會處理。
三讀通過條文規範,曾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反滲透法等,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刺探、蒐集及洩漏國家機密或發展組織等,以及從事製造、運輸、販售毒品及槍砲等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此外,以散布、播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候選人、被罷免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本人的深度偽造聲音、影像、電磁紀錄,犯選舉罷免誹謗罪,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意圖營利,加重其刑至1/2,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再者,這次修法也擴大政黨連坐處罰規範,獲黨內提名的參選人犯「搓圓仔湯」罪,及政黨推薦候選人加害其他獲政黨黨內提名參選人,若為總統大選,政黨將被連坐開罰新台幣500萬元至5000萬元。
三讀條文也明定,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投票日前一日止,擬參選人、候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的領銜人,知有於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刊播其本人的深度偽造聲音、影像,得填具申請書表並繳納費用,向警察機關申請鑑識。
如果經過鑑識,具有深度偽造情事者,應檢具鑑識資料,以書面請求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等,依規定處理所刊播的聲音、影像,而且應於接獲請求之日起2日內,停止刊登或下架該聲音、影像。
掃除黑金、防杜境外勢力介入選舉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選罷法排黑條款,台內政部長林右昌說,修法是為建立優質選舉環境,防杜境外勢力、避免黑金等介入選舉。2024年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依新規辦理。
台內政部表示,社會各界對於掌握公共資源分配的公職人員有更高標準的期待,因此修法規範,曾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及資助,刺探、蒐集及洩漏國家機密、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或發展組織等違背國家忠誠義務者,以及涉及毒品、槍砲、違法洗錢等,經有罪判決確定者,與犯本刑7年以上之罪並遭判刑10年以上確定者,未來都不得參選公職。
為杜絕境外勢力介入,或有不實廣告影響選民投票意向,內政部說,修法增訂大眾傳播媒體不得接受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委託刊播的競選或罷免廣告,也規定競選罷免活動期間刊播的廣告,應載明刊播者、出資者及其他資訊。
內政部表示,選罷法大幅翻修,對於確立廉能政治,防杜有心人士和團體以不當方式影響選舉結果,維護選舉制度公平及公正性,具有正面積極的作用。
民進黨盼選罷法修法使選舉更清明
對於這次修法,民進黨團非常支持。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副幹事長洪申翰及立委黃世杰召開「排除黑金槍毒外患詐欺,防止境外勢力介入選舉」記者會,說明這次三讀修正通過的選罷法重點,也說這次修法是在候選人資格與選舉方式上做了很大的變革,並回應社會對於台灣選舉、公職人員候選人的要求。
鄭運鵬提到,從委員會的審議,再到各黨的版本,後面有很多故事,而去年行政院送到立法院的修法版本,是最乾淨、沒有個案考量,只有回應社會期待。
洪申翰說,這次修法不為個案做特別考慮,用一個制度及通案角度看待,且採最高標準。雖然修法過程有很多不同聲音、風風雨雨,但民進黨團堅持這些原則,希望讓台灣的政治環境與選舉能夠更加清明,受到社會信任。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則表示,三讀通過的條文,主要是行政院版,基本上國民黨團都支持。他指出,國民黨團舉行黨團大會後,考量目前詐欺普遍,已是國安層級問題。因此,院會表決第26條「排黑條款」時,國民黨團所提修正動議將加重詐欺罪列入,感謝民進黨團放入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
不過,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卻表示,制止黑金涉入民主政治應理性面對,不能無限上綱。他表示,這次選罷法修法不僅不符合無罪推定原則,更剝奪更生人權利,甚至有違憲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