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3年6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梁路思、李淨瑤採訪報導)香港律政司6月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禁止傳播反送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簡稱《願榮光》),法院12日宣佈延後至7月21日審理有關申請。《看中國》就此訪問了「長洲覆核王」郭卓堅。
荒謬理由禁《願榮光》成何世界?
郭卓堅表示,港府要禁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因爲這首歌被國外民衆當成了香港國歌,「人家當它是國歌,人家也當你李家超是無能者啊,但你有能力治理香港,就不會理會人家怎麽說的。以這理由來禁這首歌是非常荒謬的。如果這樣的理由都可以立法來限制人們的言論自由和思想,還成什麽世界了!」
《基本法》第27條是絕對的
郭卓堅還說,《基本法》在香港有兩個令,一個是主席令第26號,另一個是國務院總理的令第211號,於1997年1月14日簽發。「這次政府說:『雖然《基本法》第27條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但這不是絕對的。』但有了這兩個令,我說就是絕對的。所以,如果《願榮光歸香港》的禁制令通過,我就會用主席令和國務院總理的令來提司法覆核。」
被問及若是沒有答辯人,法官可以通過禁制令嗎?郭卓堅表示有可能通過,「但我們可以司法覆核,律政司要求禁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是錯誤的。基本法第35條,香港市民有權對行政機構和行政人員的決定向法院提出訴訟。」
學生不能學這幾個中文字
律師兼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說如果《願榮光歸香港》通過,連哼這首歌都不能了。對此,郭卓堅說:「什麽都不能了!總之有榮光這兩個字都不能了。其實它不能出禁制令的。如果《願榮光歸香港》這幾個字成了禁制令,連小學生就不能學這幾個字,大家都不知道有這幾個中文字的存在了。所以禁制令是不能通過的。」
香港律政司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在網上傳播及出版2019年「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演奏、印刷、出版、出售、分發、散播或展示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以意圖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或具有「煽動意圖」,提倡把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禁制令範圍包括歌曲旋律、歌詞,甚至改編版本。律師兼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如果法庭頒下禁令,違反者可被控「藐視法庭罪」,最高獲罪刑7年。但他表示,海外執法有一定的困難。
法院將在7月21日審理有關《願榮光歸香港》的禁制令一案。政府新聞稿指,提出抗辯的人士可於6月21日或之前,到灣仔分區警署報案室提交法庭命令,指明的個人資料和繳付所需行政費用後,接受送達案件相關文件的副本,並須於收悉該等文件後的七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據《香港01》報導,記協21日發聲明,已委聘律師致函律政司,索取相關法律文件,並指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就禁制令一案申請「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保障新聞工作。